最近看到几个未成年人违法的新闻,略有感慨: 我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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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22:21:40
最近看到几个未成年人违法的新闻,略有感慨:
我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在于使他们免受伤害,而不是成为他们犯罪的保护伞。
举个例子:强奸罪。
通常定罪是3-10年。
如果强奸的对象是未成年人,那么要从严从重处罚,可以是:10年以上,无期,甚至死刑。
但如果强奸者本身是未成年人,那么没有必要减刑,视同成人;如果给未成年罪犯减刑,则所减免的刑罚应该由监护人承担。
例如:孩子减刑5年,那这5年的牢,由父母来坐。
因为我们始终要明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守法的未成年人,而不是未成年罪犯。
否则,我作为父母,要如何一边教育孩子知法守法,一边又告诉孩子犯法可以打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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