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男子迷恋上一名女主播,豪气的给对方刷了10个嘉年华,价值3万多,成为榜一大哥。微信上,两人以“宝宝”相称,女主播还承诺会和他结婚。男子信以为真,倾其所有为其打赏,最后,把父母给他准备盖房娶媳妇的32万多全搭了进去。结果,两人奔现,男子连女主播的手都没摸上,对方便失联了。男子意识到被骗,赶紧报警。男子崩溃:再也不相信女主播了,太坑人!
2025年2月9日,二十来岁的小李,把自己收拾的立立正正,满心欢喜的坐上了去安徽亳州的火车。
他不是去上班,也不是去探亲,而是去见他的网恋对象,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主播。
说起这个女主播可不得了,长得好看不说,声音甜美,嘴皮子更是利索,一上线,直播间人气爆棚。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李刷到了女子的直播间,瞬间被吸引,一看就无法自拔,长久的蹲守在她的直播间,为她增加人气。
为了引起女主播的注意,小李竭尽全力,给她打赏刷礼物,从告白气球,到跑车,最后到嘉年华,投进去的钱越来越多。
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小李终于成功霸占了榜一大哥的位置,他也成功加上了女主播的微信。
两个人开始频繁的语音、视频聊天,互相称对方为“宝宝”,聊的话题也比较露骨。
小李到了适婚的年龄,他迷恋女主播,表示想和她成家。女主播果断同意,承诺会和他结婚。
这个好消息一下冲昏了小李的头脑,他想都没想,就信以为真,以后,对女主播更加慷慨。
一场直播,直接连刷10个嘉年华,价值30000元,跟土豪一样,哄得女主播一个劲儿的夸他厉害。
一想到这么漂亮的女人以后就是他媳妇,小李便逐渐失控,毫不犹疑把一切都给她,倾尽所有为她付出。
两个月下来,给女主播打赏32万多,坐稳了榜一大哥的位置。
其实,小李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小伙,他没有体面的工作,也挣不来大钱,那这三十多万都是从哪来的呢?
这些钱,都是他父母辛辛苦苦攒下来,准备给他盖房子,结婚娶媳妇用的,都被他偷偷取出来,打赏给了女主播。
终于,女主播同意线下见面,2月9日,小李坐车到了安徽亳州,他见到了心心念念的人,两人吃了一顿饭。
期间,小李表示自己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给她打了赏,是真心诚意想跟她结婚,女主播满口答应,过了一会儿便借口离开。
小李愣住了,本以为这次见面两人会有实质性的进展,谁知他连人家的手都没牵。
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小李再联系女主播时,怎么都联系不上,微信死活不接,也不回消息。
小李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无奈之下,他以女主播骗婚为由报警。
可是,他连对方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具体的家庭住址都不知道。
而且,他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女主播承诺过要和她结婚。因为所有的承诺,都是对方在视频和语音通话中说的,没有任何的文字证据。
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还发现,女主播问小李:宝宝,你是不是心甘情愿的?
很明显这是女主播故意套路,想为以后的全身而退做铺垫,但小李却觉察不出来,还回应对方:是心甘情愿的。
不得不说,小李简直太糊涂了,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就敢给人家三十多万,智商堪称为零。
结合以上情况,派出所并未立案。小李肠子都悔青了,吃不好睡不好,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年迈的父母。
无奈之下,他又以女主播欺诈骗婚让他打赏为由,向平台反映。平台客服回应,会尽快跟进处理。
连女主播的手都没摸过,三十多万就打了水漂,小李后悔的想哭。
他表示,这一辈子他再也不相信网恋,再也不相信女主播了,都是坑人,骗人的。
小李想状告女主播骗婚,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上并没有“骗婚罪”,只有诈骗罪,但诈骗罪的前提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达成。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李必须要能够证明,女主播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虚构了要与小李结婚的事实,诱使小李为其打赏大量财物,则女主播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但是,小李无法提供女主播承诺结婚的文字证据,且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中存在女主播询问小李是否心甘情愿的表述,这可能增加了认定诈骗罪的难度。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对于小李来说,他需要尽可能收集与女主播之间的聊天记录、打赏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女主播存在诈骗行为。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小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这是有效的民事行为。
因此,小李要为自己的冲动买单,只能是花钱买个教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都市报道—3.17—偷父母积蓄,打赏女主播30多万。“曾和主播奔过现,最后连手都没牵”。直播承诺要结婚,榜一当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