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湖南长沙,6旬大爷,他做了个虾笼网,就湘江里撒网,捞了几只螃蟹、几个螺蛳,加起来不到一斤,结果,几个执法人员,把他拦住,拍照,说他非法捕捞,法院判他拘役2个月,缓期2个月执行,大爷觉得冤,法官说,有人捞0.3公斤都被判了,你委屈啥? 罗大爷平时就爱捞点鱼虾,不抽烟不喝酒,就喜欢吃点自己捞的河鲜,炒个小河虾,做个麻辣螺蛳,喝点小酒,他觉得这就是好日子,挺满足的,老伴也劝他,别去了,市场上啥都有,想吃啥买啥,家里又不缺钱,儿女也孝顺,万一掉江里咋办? 罗大爷不听,他说买的和自己捞的,感觉不一样,他喜欢的是这个过程,享受这其中的乐趣,就像钓鱼的人,钓的不是鱼,是快乐,是那种期盼和收获的喜悦,所以,他还是去了湘江边,把虾笼网放下去,心里想着,多捞点,请老伙计喝两盅。 过了一会儿,他把网拉起来,里面还真有几只螃蟹,还有几个螺蛳,虽然不多,但够他下酒菜了,他挺高兴的,把这些小东西放进桶里,脸上笑呵呵的,他每次就捞一网,从不多捞,觉得够吃就行,他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 这时候,几个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来了,说他非法捕捞,罗大爷一下就懵了,就捞了几只螃蟹几个螺蛳,咋就非法捕捞了?执法人员解释说,湘江有些地方是禁渔区,而且对捕捞工具也有规定,罗大爷这就算违法了,他们拍了照片,要按规定处理。 罗大爷慌了,他捕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也就0.8公斤,咋就犯法了呢?他觉得这处罚太重了,以后不捞了还不行吗?他跟法官求情,法官说,有人捞0.3公斤都判刑了,湘江现在禁渔,从2021年开始,长江流域很多地方都禁渔十年,任何捕捞都不行。 罗大爷这才知道,自己犯了法,他后悔也来不及了,判决下来,拘役2个月,缓期2个月执行,他心里难受,觉得这处罚太重了,影响子孙后代,以后在街坊邻居面前也抬不起头,他怎么也想不通,就捞了那么一点东西,怎么就成了罪犯? 其实,法律就是法律,不管捞多少,在禁渔区捞就是违法的,罗大爷的案例也提醒我们,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因为一时的爱好,触犯了法律,到时候后悔就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天理何在?”湖南长沙,6旬大爷,他做了个虾笼网,就湘江里撒网,捞了几只螃蟹、几
吴永君说
2025-03-16 2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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