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5-03-16 15:23:00
律师解答:不能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 1个月内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1个月不满1年 未签合同 → 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从第2个月起算)。所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承担未签书面合同 的二倍工资差额赔偿责任。
三、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为法律规定,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责任。
四、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不同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未规定的,用人单位不用承担。笔记灵感 法律知识课堂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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