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农民工胡庆刚为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多次上诉却屡遭败诉,还被禁止上诉。忍无可忍的他,最终持刀捅伤了4名法官。 胡庆刚,1972年出生于湖北十堰茅箭区,家境贫寒,为了生计,2013年8月,经人介绍进入十堰方鼎汽车车身公司。 在那里,他每日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可公司却常常拖欠工资,连劳动合同都没和他签,社保更是无从谈起。无奈之下,2014年2月,胡庆刚只能离开。 为了讨回被拖欠的工资,争取应有的赔偿,胡庆刚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他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满心期待能得到公正裁决,可仲裁委却以证据不足,认定他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他的请求。 胡庆刚不服,又起诉到茅箭区人民法院,结果一审依旧败诉。他不甘心,继续上诉到十堰中院,可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他,二审维持原判。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成了横亘在胡庆刚面前的一座大山。他一个普通农民工,打工时哪会想到留什么书面证据,考勤记录、工资条,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物件,他都没有。 工友们怕得罪公司,作证时也含糊其辞。在法律严谨的证据链条面前,胡庆刚的诉求显得如此无力。 当二审败诉的判决书摆在面前,胡庆刚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他觉得法律没给他公正,愤怒、绝望一股脑涌上心头,这才酿成了法庭上的悲剧。 这起事件曝光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说:“胡庆刚太冲动了,暴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再委屈也不能持刀伤人,这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 也有人表示理解:“站在他的角度,辛苦打工却拿不到钱,维权还四处碰壁,换谁心态都得崩,他也是被生活逼到了死角。”还有网友反思:“为啥农民工维权就这么难?法律在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这一块,是不是可以更灵活、更人性化一些?” 这起悲剧,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对劳动者来说,打工时一定要有法律意识,签订劳动合同,留存好工作证据;用人单位也该遵纪守法,别总想着压榨员工;司法机关更要思考,怎样优化流程,让法律真正成为弱势群体的保护伞,让公平正义不再遥远。 (信息来源:㡪䴐䵻2025-02-16《 纪录片解说 》)
2015年9月9日,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农民工胡庆刚为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多次
小娅说知识
2025-03-13 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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