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不批捕!”上海,男子因为楼上滴水竟然直接上楼,一脚踹开女邻居家的门,将女邻居按在沙发上,打了女邻居几十拳。女邻居被打的耳鼻出血,一只胳膊也抬不起来,以为自己要死了,情急之下拿刀砍了男子头部一下。 结果,事后因经鉴定女邻居的伤情只构成轻微伤,而男子的伤情构成轻伤,警方认为女邻居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检方批捕。 但检方认为女邻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来源:大风新闻等)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为了检方点赞!还有网友表示男子这是私闯民宅,要是在国外可能就直接没命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源于《刑法》第20条的规定,即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之所以赋予每个人正当防卫的权利,在于,无论处于任何时代,面对不法侵害时,被侵害人都有自卫救济的权利,其他人都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德义务和权利。这是确保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维护社会个体安全感的应有之义。 2、要认定正当防卫并不容易。 一方面正当防卫需要满足5个条件,包括: 第一、存在不法侵害。 第二、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第三、防卫对象必须是实施不法侵害的人。 第四、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采取防卫措施,不能提前或事后防卫。 第五、防卫手段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另一方面来说,司法实践中,往往以事后诸葛亮、上帝视角看待防卫者的行为,再加之正当防卫与互殴之间相同的外观表现,很容易出现认知偏差。 正当防卫,作为“以正胜邪”的法律武器,本就是要让受害者该出手时就出手,让见义勇为者不再望而却步,更让违法乱纪者心存畏惧。对受害人、见义勇为者过于苛责,只会让正直的人畏首畏尾,毫无底气,面对不法行为时理性地选择沉默不语。最终导致形成人人自危的无序局面。 因而为了规范正当防卫的认定、鼓励正当防卫,近年来,两高、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也充分说明了司法的态度。 3、将女邻居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真正做到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9条规定,规定,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具体到本案,男子因为邻里琐事,闯入女邻居家中,对女邻居大打出手,对女邻居而言明显属于非法侵害。 而女邻居作为女性且身材娇小,而面对男子,一名身强力壮的中年男性,在体格上处于较大劣势,若不立即采取相当强度的反击,个人财产和人身合法权益必然遭受更严重的不法侵害,在忍无可忍且毫无退路的情况下,选择持刀制止男子的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性质。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2条规定,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第13条规定,“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女邻居面临的不法侵害属于紧迫且力量对比悬殊,不应苛求还能保持相当程度的理智和灵活性去选择危害性相较于刀具更小的器械或手段进行反击防御。且没有造成男子重伤以上的后果,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属于正当防卫! 这事你怎么看?
海底捞这是真急了。将起诉两小便男子的事情,接连上榜了两个话题。但是有用吗?我觉得
【13评论】【2点赞】
毛不亦
一个女的被一个男的强行入屋殴打几十拳,轻微伤?还要想抓捕? 必须将这种警察撤职判刑,肯定收了黑💰
天王老子 回复 03-13 03:15
没有收集到合理证据以前不会听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上升到刑事案件的相关人员都会控制起来,万一她说谎,警察走后她跑路了是不是还得费神去抓她?
kyo840802 回复 03-12 23:44
程序是这样的,闹事的双方帽子叔叔都得控制,有没罪逮捕与否这是检查院的事。不要给无良媒体带节揍
用户10xxx14
重点不在正当防卫,而是男的应该判重刑!!!
Sen 回复 03-13 08:13
我正准备去法庭起诉楼上。
用户10xxx92 回复 Sen 03-13 14:34
快去
悠然见南山
都入室行凶了,无限防卫,砍到不能动为止
非凡丶竜劫 回复 03-13 11:15
你咋知道是多次沟通无果的[抠鼻],文中有提到吗
鷇音子 回复 03-13 20:16
愤怒的大兄弟,踹门啊你以为是串门吗? 《宪法》《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0^]《民法典》《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2^]《刑法》《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3^]《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5^]
莫让浮云遮望远
一句邻里琐事轻飘飘,但愿小编有机会碰上!噪音、滴水并拒绝更正,会把楼下逼疯的,不知前因后果不敢置评。
用户51xxx46 回复 03-12 21:36
我三楼,六楼有个女人,经常早上五点多,晚上十点左右在家里跑步,我三楼听的很清楚,声音比心跳快一点,像踩在心脏上一样,从疫情就这样,无法沟通的那种,你要说难听点她会变本加厉,警察都没用,真的有些人就是好说好商量根本不行!人渣!
GPS 回复 03-12 21:19
是的,有的人特别不讲理,把人家装修过的房子漏的乱七八糟,楼下要求处理置之不理,你说你怎么处理!
用户96xxx55
几十拳会是轻微伤?还有机会跑去拿刀?如果上楼女邻居经常滴水不处理,协商也不听那是应该有重大过错的。这个应该要调查清楚。往头上砍刀应该也不是善茬,这样判以后还会有更严重的后果。
用户10xxx43 回复 03-13 07:03
你断根大拇指试试,看是啥伤
不知是谁 回复 03-13 17:13
别乱说误导别人。如果你捅一刀只伤皮肤,没伤内脏,又没失血而死,创痕没超规定的厘米,肢体肌肉也没残缺,功能不损失,当然是轻微伤。但伤了内脏或其他就另有标准。这些都有全国公开的标准,是鉴定机构作出的,不服的还可以重新鉴定。
会飞的毛毛虫
如果楼上漏水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方式这样的悲剧就能避免了!
用户13xxx87 回复 03-12 23:18
追源究本,始作俑者的恶毒是楼上的女人!警方自家没遇人恶毒的楼上夜里跺跳不让你睡,把卫生间捅漏滴水的毒货一家!你能忍几年?
雪山飞狐 回复 用户13xxx87 03-13 17:10
这是民事纠纷,你可以诉诸法院,但上去打人,那就是刑事犯罪,可以正当防卫
漫游者
滴水的时候就不娇小玲珑了
越宅越胖plus
这怎么能判刑呢?你看哈,夫妻关系中,一方被打,叫家暴,属于家庭纠纷。医患关系中,一方被打,属于医疗纠纷。都不是犯罪呢。所以邻里关系中,一方被打,叫邻里纠纷,应该参照以上两个纠纷处理[狗头][狗头]不能算犯法的,哦。
纵意苍穹 回复 03-13 16:28
纠纷可以,不能打人,不能砸东西,不然分分钟带走
用户10xxx17
警察也是不懂法的吗?
甘树
国家应该出台政策楼上漏水,制造噪音,楼下的人反应,物业和派出所必须责令过错方立即整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我们楼上装修安装空调在卧室外放置中央空调的外机,那个噪音夏天吵的人睡不着觉,明明空调外机可以放在厕所窗台下,人家偏不,太坏了,整的邻理关系一点都不好。
用户17xxx24
这种矛盾不去解开,以后还有激化的时候!
心想事成
这警察真牛逼!法盲
addict to life
我不信事情有这么简单,男子家漏水,不找楼上解决,怎么可能一来就上门殴打别人?你信吗?女的是否不配合,或者态度恶劣甚至挑衅?事情都没讲清楚就来站边,我只能说这篇新闻一定是女记者写的,新闻学魅力时刻。
Shisheng
私闯民宅,遇到小女子才奇迹般活下来了!换个男人,绝对横着出来!
顺应自然
重点是警察做事为什么这么荒唐
去年买了个表
这个新闻肯定是断章取义了!第一,漏水到什么程度才能让楼下如此暴躁,不去沟通,不找物业直接踹门动手?第二,现在的室外门,你给我踹开一个试试?给你个斧头,板子,螺丝刀等工具,普通人你试试能整开不?第三,这女的和男的是什么关系,是否有仇怨?第四,破门之前怎么没报警?还是警方未到她就被破门挨打?第五,楼上滴水?是卫生间?厨房还是卧室?是否是故意的?第六,入室打人,被砍肯定活该,正当防卫问题也不大,但是有原因的话(比如多次沟通无果,故意行为等)应该判女方承担责任
我的小弟真是太稳健了
本来男的算受害者,而且这是房屋质量问题又不是楼上故意搞出来的,房屋质量问题你找开发商啊!打邻居是闹哪样?判你十年都不冤,人蠢就该多在牢里待!
用户10xxx30
上门殴打他人,天理不容
1P震埼玉
掐头去尾,自媒体这么没上限吗?楼上漏水正常人不是应该上去敲门或者上报物业吗?很显然,这是积怨己深。
Shisheng
私闯民宅,能活下来已经是奇迹了!
侯 涛
检察院依法办事值得表扬,警察局报案人员应该追责
用户10xxx23
应该说进入别人家里实施暴力已经侵犯了别人的住所安全权益,打死也不应该负责。
听雨
为什么不说楼上的问题,如果楼下说了。楼上改了…肯定不会有这样的问题…应该楼上屡次不改引发的事…
风流动
这样的公安机关认知令人诧异。
東東鏘
女子就该拿菜刀砍死这个上门行凶的野兽,大不了是防卫过当。
绿之心 回复 03-13 00:18
有原因的!
程星基
入室行凶了,警方的处理真是无语了。
用户10xxx96
在我国,非法入室的行为被判罚的太轻了。
用户10xxx03
做为警察不懂法律常识,应该开除。
故乡
为上海检察机关点赞。
。
还以为自己拆迁队的吗跑人家里打!
自强
這個案件的關鍵點是那個男的踹門進入女家,然後打人,這個肯定不能說列為互毆的,但換一種情況是,男方敲門,女的開門讓他進去,然後互毆,那性質又不一樣
美少女战士
这个不论谁的伤重伤轻该判刑入罪的是那个男子,女子就算砍死男也是属于正当防卫什么事都没有,这种情况男的无论伤多重包括被砍死都是应该的
勇勇
因为邻里琐事丢了命的,这几年还少吗?不要以为别人不敢把你怎么样,生命的脆弱你想象不到。造成致命伤的时间往往一秒都不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木匠做门要自己能过别人也能过。自己的死自己作,不要以为人人都是善良的,都会迁就你。遇到心狠手黑的,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用户10xxx68
国家有那么多的正当防卫规定,那些警察为什么要把楼上女定罪呢,必须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警察清除还警察的一个良好影像。
A疯狂的走鬼
正规的公安报警才行
浪天涯
用自己手为自己杀出正义
隔壁老王
一句邻里琐事…大打出手的还少…天天欺负人家…跟自己家的狗称呼人家的小名儿,最后美了…大人孩子都砍了…
滨河
在国外 敢私闯家宅 可能会被突突了吧
天方琦谭
JF是用什么标准衡量女子是故意伤害罪的?
飞锅
建议不是武当,少林的掌门人,就不要去正当防卫了。
曾经的摩托
看到最后一句话闹心,一个恶棍私闯民宅殴打女人,还得强求不造成恶棍重伤,你以为是过家家呢,他不死她可能死,你知道他是想打伤人还是打死人?身体与财产不可侵犯,别说打几十拳,老美私闯民宅不听撤离命令都可以突突了他,这边警方竟然认为伤害构成犯罪,捡方认为若重伤构成犯罪,太窝心了!
用户90xxx40
这叫互殴
天道
入室一律正当防卫
登峰造极
法律是对暴徒的,不是对自卫的
流水
警方该不该引咎辞职???
姓鲁名迅籍贯浙江周树
应该补充起诉警方,他以一己之蠢败坏了警察荣誉,抹黑国家形象,应该革职查办!
避风港
和的一把好稀泥
圐圙烎
打女人的男人,正常都喜欢家暴,这种男人砍死等于给社会除了祸害,男人的老婆也会感谢你的
太空漫步
如果真是一脚踹开女邻居家的门,并殴打几十拳。首先是私闯民宅罪,再是伤害罪,警察的问题很大。
用户10xxx92
怎么警方连这个都不懂,还申请批捕?干什么吃的?
用户25xxx70
又菜又爱玩
用户10xxx45
打人也要选地方,在外边打没有事,你跑去人家家里打干什么?
华连电子 连接器
警察叔叔,不够水平请下岗,中国很多有志青年等着你的位置呢
用户18xxx74
如果一个人在自己的屋里每次见某人经过时就往其身上掷石头,最后忍无可忍冲进其房子揍了他一顿,法院又怎么判
qhl
连警方都这样认定,可见人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是多么的匮乏,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宏斌
没人提私闯民宅
大灰狼的幸福生活
不是说要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吗?三番两次的沟通下还是不管不顾这怎么算。
鷇音子 回复 03-13 20:27
自己脑补画面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民事刑事混为一谈,关键在私闯民宅和故意伤人罪。
用户10xxx22
警方挺有意思
omxz
女邻居后悔呀!早知道是正当防卫,就直接照他气管剁了,省的以后他报复我。
未来我来
楼上滴水的时长没说,但根据文章来看,应该较长时间了,而且之前肯定有n次不愉快的沟通了,如果只一次滴水就入室打人,不符合逻辑。但无论如何,踹门入室,并打人,肯定是违法了,而正当防卫判的是对的,但男子是否犯罪,这还得法院来判。
带哨的风
说不清
晴天
躺着看
DX
没有砍死就是最大的幸事,一个男人闯入人家家里打一个女的,还被女人砍了一刀,这不便宜全占了吗。
幻想1234
要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必须适当宽松。不然被侵害人在被侵害的过程当中,有几个人冷静到有能力去判断他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是否过当?
爱吃萝丝
还是应该把家定义为绝对安全屋,凡是进了自己家门对自己产生威胁的,可以击毙
用户90xxx97
入室行凶怎么说?
用户17xxx29
肯定漏水到人家家里,也不修理,把楼下人搞急了
平淡是真
简单的正义与邪恶都分不清,非要你来我往搞一下,确保一天天有事干!
用户56xxx20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男的判了
秋雨
其实所谓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在这种情况下,都是下意识的反应,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是资深法律专家的。
用户16xxx35
如果在米国你敢闯进邻居家直接一枪枪爆头
用户13xxx87 回复 03-12 23:21
米国漏水警方干预的!也就不存在自已去解决了!
达人
楼上:谁让你住楼下来,你有本事把水给我漏到楼上来?
正在输入
我就想问,我自已买的电动车被人强行抢走如果我(为保护私人财产)伤害了对方我有罪吗?
Wan
如果这事和女邻居说了几次没更改,我感觉应该打,请将起因说清楚。
原乡人
反杀
rdycpqmfrd
互殴
19491001f18
屡教不改,要搁我就直接把她打死…
用户10xxx01
肯定忍无可忍了,多次找过楼上女的,一定发生过争执,男方不会无缘无故的。
自信腾飞孙大圣
你有多大理由跑人家去打人,人家反击就是自卫,傻子都懂这个道理。
老狼
正义往往都来自于检察院!看过同类案件,警方不承认入侵民宅,不承认正当防卫,判定互殴。
大南路
这警察是哪的懂不懂法啊
一支矿泉水
把衣服一撕,直接告他入屋强奸![滑稽笑]
用户47xxx73
应该把这个办案的开除,是非不分
大头
男的有背景,要不干这样,那个女的才倒霉,一般都会关起来很多天的,不知道这个女的关了多少天?
用户75xxx07
国家的伤情鉴定这块,和老百姓的认知有很大的差别
曲崎
警察都是不看情况
一斗米
不是入室杀人未遂吗?
幻想1234
入室实施暴力,应该算什么罪?
用户10xxx83
是不是只要不死都是轻伤?
shenyi
楼上说,你家漏水又不是我家漏水,关我什么事惹的
老猫
私闯民宅,可以无限制防卫了
玉面书生
不是判正当防卫就完事,应该判男的,入室打人,这不得追究吗?难道就因为他受伤了,责任就不追究了?
用户10xxx92
男的应该在楼道口揍她
爱上爱情
所有入室进行暴力侵犯的都必须重判!
神经蛙
侵入私宅本身就是犯罪!
普罗米修斯
为检方点赞,但是这个警方是怎么回事?
Simmer
太难了
Tuan
这本来就是男的有问题,可以寻求物业,法律帮忙,到人家家里打人本来就是错况且人家自卫总不可能不自卫被打死吧,公安法律知识要重新认识了
梓崕
入室行凶?这个应当赋予无限自卫权!
木木
别管漏水不漏水,那是民事纠纷。私闯民宅危害他人人身,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