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台湾民法典第1017条规定,以结婚日为界,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所以这套房不

雁易娱乐 2025-03-09 20:14:49

按台湾民法典第1017条规定,以结婚日为界,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所以这套房不属于遗产,是汪小菲和二个孩子的。婚后三次抵押贷款的金额,应该是具俊晔还款。大S活着的时候具俊晔可以居住,她去世后他就应该搬出另租房住才对。 汪家: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想要孩子,孩子是汪小菲的这些人怎么为了钱卡着孩子不让汪小菲领走,难道S家和具俊晔还真喜欢孩子吗?具俊晔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难道还真心抚养吗?韩国男很开放对谁能有真感情?就是弄钱罢了。看来汪家这是要走“人情味”路线了,钱不重要,孩子才重要!

2 阅读:9593

评论列表

用户77xxx84

用户77xxx84

69
2025-03-10 07:26

光头滚出豪宅下地狱去!无耻至极的家伙!简直就是大无赖!!!

阿白

阿白

47
2025-03-10 14:11

其实照理说,财产都分都分好了才离的婚,老婆没了,房子当归老公住,遗产当然也是老公的,如果有房贷,就该是老公继续还,和前夫没半毛钱关系,我只是说房子的事,

用户10xxx79 回复 03-22 16:25
错,房子也有孩子的份额,而且是三分之二,而孩子是未成年人,那么他们的监护人理应有权帮助守护处置孩子的财产。

用户10xxx83 回复 03-18 20:36
房子是婚前财产现老公有权利分吗?有权利住吗?应该是孩子的吧?

卷卷

卷卷

19
2025-03-10 17:47

呃呃呃,台湾的法官应该知道这种常识吧,如果不知,那就太不专业了

用户17xxx81

用户17xxx81

13
2025-03-23 16:20

光头吃进去的连🦴都的吐出来

溜溜

溜溜

11
2025-03-14 23:50

来时一身纹身定情 走时一记深吻捞金 软饭硬吃[抠鼻]

圣基茨人型蟑螂

圣基茨人型蟑螂

11
2025-04-11 09:40

明晃晃的造谣都还有脸狡辩,果然死鸭子嘴硬,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用户10xxx91

用户10xxx91

5
2025-03-17 21:53

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规定,离婚这么多年了,还扯东扯西,要是真有钱,应该不会这么闹,汪肯定有问题

用户44xxx41 回复 03-24 00:49
汪之前给抚养费什么的,但是老婆都再婚了还要抚养费?欧美什么的抚养费也是再婚前的啊,现在台湾因为他们的事改法律了,再婚后抚养费什么的不用给了

堂里@茶&知恩图报 回复 04-03 12:30
汪什么时候争这房子了? 那是他作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的监护人,在为两个孩子行使他们的权利。还是先学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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