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每月花17000多,租了套200多平的大三居,她独自居住,刚搬进

史涣评案 2025-03-05 15:17:10

浙江杭州,一女子每月花17000多,租了套200多平的大三居,她独自居住,刚搬进去没几天,早晨她从睡梦中惊醒,突然听到主卧浴室有男人在唱歌,女子吓得一激灵,这个陌生男人是怎么进来的?他对自己做了什么?她大脑飞速运转,也不敢去查看,大喝一声:“你是谁?”,男子的歌声戛然而止,一两分钟后开门溜走了,可把女子吓得不轻,她赶紧反锁卧室的门并报警,物业的回复和做法,让女子愤怒不已。 林女士老家是宁波的,她独自来到杭州打拼,从事网店女装生意。 某小区1月份交房,她二月份就在小区租了套200平的大三居,每月租金17000多元,光物业费一年就17000多。 但因为是拎包入住的新房,卧室就三间,房子宽敞,既可以住也可以当库房,所以她就毫不犹豫签了租房合同。 2025年2月22日早晨,林女士从睡梦中惊醒,她睡眼惺忪,侧耳倾听,她听见主卧浴室,分明传来一个男人的歌声。 林女士以为自己幻听,或者是隔壁传来的声音,毕竟她是独居,父母都在老家,家里不可能有第二个人,何况还是个男的。 但她仔细听了好一会,终于确定,歌声就是从自己主卧卫生间传来的。 这可把她吓得不轻,这个男人是谁?他是怎么进来的?他要是小偷,也不可能大早晨的撬门而入,还明目张胆的唱歌? 可她不敢下床查看,蜷缩在床上,鼓足勇气哆哆嗦嗦大喝一声:“你是谁?” 浴室里的歌声戛然而止,一两分钟后,她听到男子的脚步声向门口走去,然后又传来开门的声音,接着一切回归平静。 这一切让林女士心有余悸,又莫名其妙,在自己睡觉时,房子里突然闯进来一个陌生男人,还在浴室唱歌,然后又没有一句解释,不声不响离开,她想想都后怕。 等唱歌的男人走后,林女士立马反锁卧室房门并报了警。 民警介入后,物业才跟林女士解释,说那个陌生男子,是负责房屋维修排查的外包师傅,拿着机械钥匙进来的。 林女士很愤怒,现在她租住在房子里,这里属于她的私密空间,维修师傅上门,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她一声? 林女士没有报修过,也不知道师傅修的是什么?维修师傅既没通知房东,也没告诉她这个租客一声,看见门口有鞋子,也不说敲一下门。 进门后,屋子里到处都是生活用品,明显有住人的痕迹,师傅也不说确认一下。 而且,她还在主卧睡觉,师傅不可能看不到,他竟然大摇大摆进来,还在浴室唱歌,物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维修师傅也没职业操守,真是太过分了。 物业看林女士这么生气,也觉得自己做的欠妥,竟然给林女士买了水果,送来3000元,还说是她们几个工作人员凑的,略表心意。 林女士觉得物业的做法,就跟哄孩子似的,如果是补偿或者赔偿的话,物业就应该减免物业费,而不是送个3000元红包敷衍她,因为这件事,她晚上都不敢自己住了,心里都有阴影了。 林女士联系了媒体,为自己讨说法,她要求物业为自己的失职负责,给自己减免物业费做补偿。 经理告诉记者,外包公司已经把那个不知深浅,没有分寸的维修师傅开除了,而至于减免物业费,她做不了主,只能跟上级申请。 最终,物业减免了林女士半年物业费,也就是8500元。 有人觉得,差不多就行了,维修工也没恶意,物业也不是故意的,就不要刁难了。 可以了半年物业费,这个的确太吓人了,人家房子租金那么贵3000肯定不行。半年说得过去。 这样太吓人了,去别人家有人住里面的,钥匙给你们保管就当自己家了,一大早不敲门随便进,这物业当他们自己家吗?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林女士作为租客,在租赁期间享有对租赁房屋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密空间的保护。 维修师傅没经允许擅自进入林女士的卧室,并在浴室唱歌,严重侵扰了她的隐私权。 物业作为房屋的管理方,有责任保障租客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物业在没通知林女士的情况下,允许维修师傅进入房屋进行维修,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构成对林女士隐私权的侵犯。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作为服务提供方,有义务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包括租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而且,维修师傅在进入房屋后未进行必要的确认和询问,导致林女士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物业存在失职行为。 《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物业因失职行为侵犯了林女士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虽然林女士初期对3000元的赔偿不满,但最终物业通过减免物业费的方式,进一步弥补了林女士的损失。 信源:1818黄金眼2025-3-4 万能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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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老王

老王

43
2025-03-06 03:13

可怕的是物业持有机械钥匙,其工作人员可以随便进入住户家中!

用户14xxx53

用户14xxx53

27
2025-03-06 00:23

既然能租的起1.7万每月的房租,我相信她绝对不是为了半月房租,而是最起码的一个安心放心!

你卖我买nnn

你卖我买nnn

23
2025-03-05 21:09

还可能马桶里留有余香

用户13xxx89

用户13xxx89

8
2025-03-06 03:30

好好告死物业,你一个服务业搞的自己像是主人

其实@_@很简单

其实@_@很简单

7
2025-03-06 04:56

为啥不报警?

镜大海

镜大海

4
2025-03-06 06:32

这故事有点扯

四哥视野

四哥视野

4
2025-03-06 07:29

没有规范的管理就会遗留安全漏洞,只有严格处理物业公司才能补全物业管理缺陷,要知道多少宵小之徒都是趁虚而入做的坏事 “有人觉得,差不多就行了,维修工也没恶意,物业也不是故意的,就不要刁难了”

同心

同心

3
2025-03-06 07:07

工作人员还以为没人住呢。估计业主自己也没跟物业管家对接好。好多小区业主把备用钥匙扔物业管家手里。。。。以前经常等管家来开门。。。现在指纹锁普通了少多了。。有业主把自家的开锁秘码告诉管家的。

不与世俗同流

不与世俗同流

3
2025-03-06 06:21

应该取消物业,这就是一个吸血鬼寄生虫

用户12xxx21

用户12xxx21

3
2025-03-06 07:48

拎包入住,也要换锁啊!不换锁的话,租客与业主要约法三章。怎么可能物业维修工那里会有钥匙?

红尘作伴

红尘作伴

3
2025-03-06 06:37

又是1818

专门吊打水文

专门吊打水文

2
2025-03-06 12:33

茆捍真

茆捍真

2
2025-03-06 07:22

中国有这么兢业的物业维修工吗?没有业主的通知要求就去维护业主家里的设备?还是以前房子空关时物业维修工一直偷住在这里

二狗子他爸

二狗子他爸

1
2025-03-06 06:57

物业可以有业主钥匙?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1
2025-03-06 06:46

关键是还唱歌[哭笑不得]

用户53xxx59

用户53xxx59

1
2025-03-06 07:24

房门都不装反锁的吗?

用户87xxx94

用户87xxx94

1
2025-03-06 07:02

这要是在漂亮国可以开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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