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被害案,主犯余某生的“真容”终于出现,牠的“00后女朋友”沙玉娇的照片也很奇怪,有很多照片,但感觉完全是一张“假脸” 其实,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属于意料之中,毕竟事关生死,总要找个借口“搏一搏”——“转账不是抢劫是赠予”的说辞,确实是我所见过自辩词中最荒谬的了。
]但已知信息中,有一点蹊跷之处——罗大美之前曾由于某种原因给过这伙人五十万,这次又赴约被绑,有一定概率那个同学杨某,掌握了罗的某种“把柄”…但对于恶性刑事犯罪,我们不能苛责受害人必须“完美无辜”,不管存在什么把柄,都不影响那伙人“抢劫杀人”且恶性极大的定性[发怒]
用户10xxx99
地狱大门已经开启了……做了坏事🉐🈶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