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购买虚拟币,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是否支持

币圈徐哥 2025-03-01 15:59:10
委托购买虚拟币,平台关闭,现要求返还虚拟货币投资款,是否能得到支持?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山东临沂地区相关案例: [向右R][向右R]案情:2021年6月,王某委托李某为其购买虚拟货币并分两次向李某银行账户转款,共计4930元。 后王某以李某未按要求为其购买虚拟货币为由,要求李某返还4930元,因李某拒绝了王某返还金钱的要求,王某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4930元及利息。 李某申请证人高某出庭作证,高某认可李某将4930元转付给自己并向王某转币,但目前此虚拟货币平台已被关闭,相关账户及投资已无从查证。 [拳头R][拳头R]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益无法律根据。 本案中,王某向李某转款是为了通过其购买虚拟货币,双方形成合意,而非没有事实依据; 其次,李某虽然收到了王某转款4930元,但证人高某认可李某已将该款转付给自己; 最后,王某否认收到虚拟货币,但李某、高某均称转款当天由高某向王某在相关数字货币交易APP中的数字账户交付了虚拟货币。 王某仅提交向李某的银行转账,不能充分认定李某非法取得并占有了上述钱款。 根据十部门通知,本案中王某通过李某购买虚拟货币,系非法金融活动,违背公序良俗,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王某自行承担。 [拔草R][拔草R]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与虚拟币相关案件,具体案情不同,也可能地区不同,判决结果都会有很大区别,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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