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回迁农村,急需司法解释来明确的十大问题有哪些? 2025年1号文件,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重新回迁农村。这是一件大好事。户籍回迁,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当前急需司法解释来加以明确。 我们一起来看看,需要明确哪十个问题? 1.户籍回迁农村时,为何需要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这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大会,还是村委会呢? 2.户籍回迁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怎样同意迁入?是由村委会审批,还是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开会表决呢? 3.户籍回迁农村,需要哪些正规手续和材料? 4.户籍回迁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安户政部门办理的时长是多久? 5.户籍回迁农村后,是否享有并履行与村民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6.是2025年5月1日之前迁出且符合条件回迁的人员均可迁入,还是2025年5月1日之后迁出且符合条件回迁的人员可以回迁? 7.为何公务员不能回迁农村?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企人员等能否回迁农村? 8.祖父母或父母已不在,但宅基地老房子或新房子还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回迁?能否携带家属、子女回迁? 9.户籍回迁农村后,原城镇的工作待遇、医疗待遇、社保待遇等是否会受到影响? 10.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如何确保户籍回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做到公平、公正、高效,而不滋生新的腐败?
户籍回迁农村,急需司法解释来明确的十大问题有哪些? 2025年1号文件,明确表
小夏看看过去
2025-02-25 18: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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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43
村委会开接收证明就可以了
洋羊
早就有的文件,你去查一下,要迁回农村,必须要你原来的村小队成员全部同意才可以报到村委会,因为你迁回会侵害同组成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