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位6旬大妈在公园晨练时觉得太热,于是到公园的隐蔽凉亭处换衣服,结果被一男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2-24 23:26:56

四川,一位6旬大妈在公园晨练时觉得太热,于是到公园的隐蔽凉亭处换衣服,结果被一男子偷拍了并发到朋友圈。大妈得知后,将男子告上法院索赔5万元。后经法院调解,男子赔了13000元。可大妈又觉得太少了,于是想要再告让男子多赔点,但被法院驳回。万般无奈之下,大妈报了警,后警方对男子作出200元罚款处罚,可大妈却觉得处罚太轻,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要求从重处罚。

(案例来源: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清晨6点多,64岁的李大妈和往常一样,穿着轻便的运动装,来到公园进行晨练。

到了早上7点多的时候,太阳已经火辣辣地了,气温也越来越高,李大妈运动得满头大汗。

为了换掉已经湿的黏在身上的上衣和内衣,李大妈找了公园内一处偏僻的凉亭,自顾自的开始换起了衣服。换完衣服后,李大妈就直接回家了。

可谁能想到,就在李大妈刚才换衣服时,附近不远处一男子邓某发现后,就偷偷用手机拍下了李大妈换衣服的过程。

2天后,邓某在醉酒后,把李大妈换衣服时的照片分享到了朋友圈,结果一传十、十传百,这些照片很快就传到了李大妈那。

当李大妈看到自己裸露上半身的照片被人发到网上时,真是气坏了。之后,李大妈一纸诉状将邓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李大妈虽然是在公园凉亭换了衣服,但那处凉亭比较偏僻,这也说明了李大妈不想被他人看到。

因此,邓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李大妈的隐私权,还将李大妈换衣服的照片对外进行公开,给李大妈造成极大的伤害。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邓某立即删除朋友圈以及李大妈的照片,并向李大妈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

邓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赔偿8000元,但李大妈却觉得这赔偿金额太少,她提起上诉,要求邓某多赔一点。

二审法院经过多轮调解,终于说服邓某再加5000元,共赔偿李大妈13000元精神损失费。

邓某当即把钱打到了李大妈的账户,并与李大妈签署了调解协议。

可事后,李大妈越想越不甘心,她认为邓某仅仅赔偿,这未免太便宜他了。于是她报了警,控告邓某偷拍自己的隐私。

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李大妈已经和邓某签订了调解书,且调解书中明确约定不再追究。因此,公安机关拒绝立案。

李大妈认为公安机关是不作为,于是申请了复议。

复议机关认为,即便李大妈和邓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但这是民事纠纷不再追究,并不代表行政责任不再追究,故复议机关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处理此事。

后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邓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但李大妈还是不满意,她认为邓某应该被处以更重的处罚,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

虽然邓某的确实施了偷拍李大妈的行为,构成了治安违法,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李大妈已经和邓某达成了和解,且邓某对李大妈作出了赔偿。

既然李大妈都选择了谅解,那么公安机关以邓某违法情节较轻,且已经取得谅解为由,对邓某处以200元罚款,符合法律的规定,并无不妥。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大妈的诉请。

可李大妈还是不服,她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和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要求对邓某顶格处罚,处治安拘留15日及罚款。

在二审中,李大妈突然改变了思路,她称:

此前在民事案件中,法院要求邓某删除照片,但邓某并未当庭删除,所以自己并不知道邓某是否已经删除了照片。

其次,自己当时签订调解协议,是受到了邓某的威胁和法院的欺骗,如果早知道签订调解会导致邓某被处罚这么轻,自己也就不同意调解了。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民事案件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可以确定邓某的确存在偷拍李大妈在公园换衣服,并且有将照片分享至网路的事实。

因此,邓某的行为的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规定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但是李大妈在民事案件中已经就该侵权纠纷予以处理,且签订了调解协议,在邓某赔偿了13000元后,李大妈表示谅解。

虽然李大妈主张邓某尚未删除照片,且其受到了邓某的威胁和法院的欺骗,才签订了调解协议,可是李大妈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最终,二审法院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邓某的违法事实以及违法情节,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无不妥,故判决驳回了李大妈的诉请。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76

评论列表

安卓用户SN010

安卓用户SN010

1
2025-02-25 00:39

不对吧,还缺点啥…。有伤风化,不需要处罚吗?

琥珀

琥珀

1
2025-02-25 06:10

六十几还拍,还那么贵!

猜你喜欢

生活中的父与子

生活中的父与子

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