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称坠亡学生被老师用戒尺打
事实有待于官方调查,暂且不评论事实是否准确。分析基于新闻报道中假定事实。
●●法律视角看,三个点:
(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规定了六种可以惩戒的情形,用电话手表听音乐可能涉嫌扰乱课堂秩序,在可惩戒情形内。
但是用戒尺打,不在可以使用的惩戒措施内。
(2)自杀与老师的惩戒措施之间的因果关系很弱。对绝大多数学生,这个强度的惩戒不足以引起学生自杀,即便有因果关系,也大概是诱因,因果关系参与度较小。
(3)跳楼地点在家中,父母负有监护义务,应承担更多责任区。
●●从常情常理的角度,如课堂上听音乐,管还是不管?管到什么程度合适?
不管是失职,轻描淡写的管没啥用,管重了就可能面临这种风险。
真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