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亮,又名马毛猴,化名马明明、李明明、王明明。1983年时24岁,籍贯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达拉特旗,自幼失怙,13岁起流窜在外。 1983年10月28日下午4:30,马永亮在包头东站候车室与鲁彩霞、鲁巧英姐妹熟络后,骗鲁巧英帮取衣服。5:10鲁彩霞向车站人员反映,民警联想到类似案件,组织控制车站。5:50马永亮返回欲骗鲁彩霞时被擒。 1977 - 1983年七年间,流窜12个省市区及内蒙古多地,涉及多条铁路线。作案88起,重大案件60起,杀害13人。如1977年宝鸡骗史女娃强奸后勒死洗劫;同年包头骗王慧琴多次强奸并致死;1979年火车上砸死张永林抢财抛尸;1983年上海虹口区强奸俞某未遂刺三刀,次日在闸北强奸并杀害刘燕云。 伪装成老实人,会多种方言,以帮忙取物、找工作等借口诱骗女性,作案后迅速逃窜。 马永亮起初只认奸污鲁氏姐妹意图,警方将其特征与其他案件关联并发协查通告。多地反馈类似嫌疑人,公安部等多部门召开会议,形成全国协查网络。经被害人辨认、收集证据,马永亮最终交待全部罪行。 1984年4月17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永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被执行枪决。
株洲保利花园惊天血案:一家四口惨遭毒手,恶魔终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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