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退休大叔,酒后去按摩店放松,过了一会,女技师发现他出汗不止,还打起了呼噜,技师以为他是舒服的睡着了,就没有在意走出包间玩起了手机。谁知,一小时后,女技师再进房间时,却发觉大爷没了意识,这下她慌了,赶紧报警。几天后,大叔就因病去世,家属向女技师索赔37万,法院这样判!
(信源:裁判文书网)
62岁的李大叔已经退休,没有工作的烦恼,安享晚年,每天就喜欢约着朋友一起喝两杯。
这天,李大叔和朋友喝完酒,摇摇晃晃回家时,路过一家按摩店,李大爷闲来无事,就想去按摩放松放松。
女技师霞霞(也是按摩店的老板)很热情,带李大叔来到包间,按照李大爷的要求,准备按摩套餐的用品。等霞霞再次返回包间时,李大叔已经脱了衣服躺在床上,等待霞霞的服务。
霞霞按照套餐规定,给李大叔慢慢的按摩,还找一些话题解闷,一切还算顺利。
没过几分钟,李大叔就借着酒劲,双手有点不老实,有意无意的触碰霞霞。
看到霞霞没有拒绝,李大叔又得寸进尺,要求霞霞给他按摩按摩他的隐私部位。
面对这样的无理要求,霞霞选择了忍气吞声,很快就岔开了话题。
不料,没过多久,霞霞发现李大叔有点不对劲,他全身出汗不止,有点像冒虚汗,而且还呕吐了一次,过了一会只听见李大叔呼噜声响了起来。
面对这样的情况,霞霞以为李大叔喝多睡着了,本着不打扰客人的原则,她悄悄走出包间,让李大叔安安静静的睡一会。
玩了一个小时的手机,霞霞估摸着李大叔应该差不多该醒了吧,就进去查看情况。仔细一看才发现,李大叔已经昏迷不醒,叫了几声也没反应。
霞霞有点不知所措,赶紧报警,还帮忙叫了救护车。
经过医院检查,李大叔病的有点严重,主要是因为脑动脉瘤导致的疾病,几天后,李大叔不治身亡。
料理完李大叔的后事,他的三个儿子一起找到霞霞,要求赔偿他们37万。
遭到霞霞的拒绝后,三个儿子一纸诉状把霞霞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给个说法。
1、三个儿子一致认为,霞霞存在过错,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要不是去按摩,李大叔也不会突然发病,至于按摩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不得而知。
其次,按摩店对李大叔有安全保障义务,霞霞发现李大叔出虚汗,呕吐后,没有及时送医,反而继续玩手机,耽误了一个多小时,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这才导致李大叔的身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霞霞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更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再次,医院的诊断证明也明确显示,李大叔的突发病没有及时得到救治,耽误了病情,这才导致病情加重。
霞霞的行为和李大叔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须赔偿。
2、霞霞并不愿意赔偿,她坚持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
首先,她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假,但这不是无限义务。李大叔呕吐后呼呼大睡,还伴有打呼噜,这就是喝多了睡着的症状,她不是专业人士,根本不知道李大叔这是生病。
其次,她出于尊重顾客,过了一小时就去查看李大爷的情况,发现昏迷后第一时间报警并送医,尽到了她应尽的保障义务。
最后,送医后李大叔并没有死亡,李大爷的三个儿子对他放弃治疗,直接把他接回家,死亡是没有医治导致的,和她没有关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霞霞认为,于情于理,她都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不是谁死谁有理,李大叔的儿子应该自己承担这份后果。
3、法院审理后这样认定:
霞霞作为按摩店老板,也是女技师,她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察觉到李大叔有所不对后,没有及时查看,直到一个多小时候才发现,确实耽误了一定的治疗,存在一定过错。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李大叔作为成年人,最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但还是醉酒按摩,对过错的发生或者扩大有很大过错,应当减轻霞霞的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酌情判定,霞霞赔偿李大叔的儿子13万元,驳回李大叔儿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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