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一女子,耐不住男子的甜言蜜语,怀孕期间偷偷去开房,结果突发身体不适。男子

白羊登义文 2025-02-20 22:35:04

山东泰安一女子,耐不住男子的甜言蜜语,怀孕期间偷偷去开房,结果突发身体不适。男子担心事情败露,犹豫着不敢拨打急救电话,最终导致女子不治身亡。得知一尸两命的悲剧,女子丈夫把男子和酒店告了,索赔50万,法院判决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

摸着圆鼓鼓的肚子,黄某一个人在家实在是无聊的心烦,怀孕7个月,丈夫只让她在家好好养胎,可是整天闷在家里确实难熬。

她和丈夫已经生育了两个女儿,但还想要个儿子,这才又怀了这个孩子。

瞌睡遇到了枕头,男子何某突然给黄某打来电话,几句甜言蜜语,让黄某高兴的咯咯笑,心里的烦闷瞬间烟消云散。

黄某的家庭条件不错,唯独丈夫老实巴交,只知道赚钱,这是她们家庭生活的唯一缺点,也给了何某可乘之机。

何某油嘴滑舌,特别会哄黄某开心,两人某相识后,经常偷偷去酒店发生故事。自从黄某怀孕后,两人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去酒店的次数也大大减少。

电话聊了一会,何某邀请黄某一起去吃饭,考虑到肚子大了,黄某原本有些犹豫,但禁不住何某的言语挑拨,一个人也确实无聊,黄某终究还是答应了。

见面后,两人简单的吃了点饭,随后就心照不宣的来到附近的酒店,准备发生点故事。

万万没想到,可能是怀孕的缘故,两人刚开始没多久,黄某就觉得肚子难受,额头虚汗冒个不停。

何某本想送黄某去医院或者拨打120求救,但考虑到这样一来,他和黄某的关系就会被大家知晓,以后还怎么见人。何某一直在犹豫,等待,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

眼看着黄某越来越难受,何某也管不了这么多,不得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等医护人员赶到,对黄某进行急救时,早已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最终因呼吸衰竭导致不治身亡,造成了一尸两命的悲惨后果。

黄某的丈夫这才得知黄某出轨的事实,看着头顶绿油油,黄某丈夫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一纸诉状把何某和酒店告上法庭,索赔50万

1、法庭上,黄某丈夫把大部分的仇恨都归咎于何某,要不是何某约黄某去开房,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

何某明知黄某怀孕7个月,肚子这么大还带着她去酒店,发现黄某身体状况不对劲后,何某又不紧急救治,耽误最佳救助时间,存在很大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过错责任角度而言,何某必须承担主要赔偿义务,赔偿黄某和孩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2、黄某丈夫发现,酒店开房登记的是何某的信息,黄某并没有进行身份登记,酒店也存在一定过错。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酒店要是及时制止黄某入住,或者及时对黄某的信息进行登记,或许就能及早发现异常,也能让黄某及时得到救治。

酒店没有尽到应有的保障义务,存在一定的过失,也应该承担部分赔偿义务。

3、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

法院认为,黄某属于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清楚的认识。她长期和何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怀孕期间还不顾自身情况,偷偷去开房,存在很大过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黄某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这是案件的起因,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至于何某耽误救治,酒店没有履行登记义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过错。

综上,法官酌情判定,何某承担27%的赔偿责任,赔偿13.5万,酒店承担3%的赔偿责任,赔偿1.5万元,其余的70%由黄某自行承担。(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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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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