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2月20日报道,大风新闻消息,父亲因故意杀人(未遂)获刑12年,河北唐

兴昌聊商业 2025-02-20 16:26:29

据上游新闻2月20日报道,大风新闻消息,父亲因故意杀人(未遂)获刑12年,河北唐山迁西县男子温先生认为受害人在该案件中伤情造假,遂在网络大量发帖“替父鸣冤”,被控寻衅滋事羁押500余天之久。然而在审判环节,当地法院却在开庭后历时一年多未作出判决,随后管辖权变更后,异地检察院最终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如今,温先生获得国家赔偿26万余元,认为应追究相关执法人员的责任。 看了这则新闻,有似曾相识之感。对了,就像迁西县干部举报县委书记案一样,都是公安逮捕、检察院移送,法院未判。只是,举报县委书记一案,是法院还未来得及判,就被媒体曝光了,最后一干人受到严肃处理,县委书记也落马了。 而此起案件,公安逮捕、检察院起诉后,法院一年多时间无法判决,直到变更管辖权后,案件才得到公正处理,异地警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并释放被关押者,同时,给予被关押者国家赔偿。 既然给予被关押者国家赔偿,就意味着关押是错误的。那么,谁做出关押的决定的,公安、检察院都是如何审案的,法院又为什么一年多不予判决呢?个中到底有哪些关系呢?被关押者父亲伤害的人,到底是否真的有那么严重呢?案件到底是斗殴还是持刀伤人呢?都需要重新调查审理,并对违法违规者严厉问责和依法严惩。 迁西的司法部门,确实存在一些应当整治的办案行为啊,需要好好调查整顿,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避免影响司法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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