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我们小区业主有趣的两件事,大家给评评理。 我们小区是2008年建的房子,去年底消防部门来检查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认为达不到消防要求,下达了去年以来的第三次整改通知书,要求改造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是供电供水管网全部更新。 去年八月份消防下达第二份消防整改通知书后,物业制定了一个整改方案,需要整改维修资金800多万元,这笔钱要从小区房屋维修基金中开支,其实整个小区的房屋维修基金也就1000万。但使用业主房屋维修基金必须要业主签字。最后300多户业主仅有10多户签字,其它人认为这个钱不应该从维修基金开支 应该从物业收取的物业费及门面费、停车费中(每年大约400万)开支 ,拒绝签字,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时隔不久,住建局通知小区电梯达到15年的可以更换新电梯,每台电梯国家补助10万,全小区共有24部电梯除国家补贴外还需要从房屋维修基金中开支360万。因小区电梯小问题不断,三天两头在修,影响大家出行。没想到物业一号召,仅仅三天时间,90%的业主都签字同意了(还有10%家里无人)。 你说怪不怪,两件事都很重要,为什么业主的态度差别就那么大呢?
说点我们小区业主有趣的两件事,大家给评评理。 我们小区是2008年建的房子,去年
一路顺风看生活
2025-02-20 1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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