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汉娶了二婚老伴后,家里总闹矛盾,老汉为了不让儿媳离婚,把老宅的4间房过户

天狼看法 2025-02-19 22:31:47

北京,老汉娶了二婚老伴后,家里总闹矛盾,老汉为了不让儿媳离婚,把老宅的4间房过户给儿子,5年后,老汉想要回房子,给后老伴落户,遭到儿子、儿媳拒绝,无奈之下,老汉找检察院申请监督,想要回4间房子,结局亮了!

房大爷的妻子早些年去世了,他一个人拉扯着一双儿女,又当爹又当妈,终于将儿女养大成人。

此后,孩子们各自成家立业,生活也都稳定了下来。

然而,房大爷的内心却总感觉到一丝孤独。

一次偶然的机会,房大爷认识了从外省来京打工的张女士,随着相处慢慢的了解,两人产生了感情,于2018年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房大爷与张女士和儿子、儿媳一起生活在老宅子里。

可是,老人和子女在一起生活那些鸡毛蒜皮、舌头碰牙的小事时有发生。

老人爱起早,年轻人喜欢睡懒觉,老人爱唠叨,年轻人也没有耐心听,生活习惯的差异,让房大爷老两口和儿子儿媳小矛盾不断。

再加上,张女士是后妈,这更加成了彼此之间敏感的症结,对于后妈的偏见,也让双方矛盾愈加复杂。

家庭的矛盾激化,让房大爷有些无奈,但是,生活还是可以继续磨合,可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房大爷的儿子染上了赌 博,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因为欠债太多,为此儿媳和儿子经常吵架,后来,儿子工作也丢了。

儿媳忍无可忍,闹着要离婚,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下去了。

房大爷愁眉不展,他冥思苦想,终于想了一个办法,为了不让儿子儿媳离婚啊,他说把自己名下老宅子的4间房过户给儿子,希望他们以后好好过日子。

在2019年,房大爷通过诉讼方式,把老宅子的4间房过户给了儿子。

别说,这个办法真不错,儿子儿媳也没离婚,终于消停的过日子了。

一转眼到了2023年,新的问题又来了。

房大爷和老伴张女士,结婚满5年了,因此张女士是外地来的,结婚满5年正好符合夫妻投靠落户的规定,她的户口可以落在北京了。

然而,房大爷和张女士兴高采烈的去办理落户时,得到了一个让人意外的消息。

因为房大爷之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了,他名下没有房子,只能让儿子儿媳配合办理过户。

房大爷去找儿子儿媳说了这件事,可是,之前累积下来的家庭矛盾却再次成了沟通的障碍。

儿子儿媳各种推脱,各种理由,就是不帮房大爷、张女士办理落户。

一次次被拒,房大爷也是没有办法,他只好再找门路,可是都行不通。

眼看着老伴无法落户,房大爷也是急在心上,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回房子。

于是,房大爷向检察院申请监督,他认为法院判决给儿子的4间房存在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0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本案中,2019年房大爷是出于真实意愿,通过诉讼将名下4间房过户给了儿子。

检察院通过审查意见确认,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支持房大爷的监督申请。

但是,房大爷想给老伴落户这件事不解决,矛盾还是存在的,这个家庭也不能和睦。

检察官经过多方了解,多次沟通,发现儿媳不愿意配合房大爷落户,是有两点顾虑的。

儿媳担心后婆婆张女士落户后,再和自己争房产,还有一个就是担心张女士的孩子会跟着落户,到时候怕惹来麻烦。

随后,检察官去了解相关规定,按规定,投靠的人和被投靠的人得落户在同一个地方,子女投靠只能是未成年的孩子,并且,只能有一个孩子能投靠。

但是,张女士的孩子都是长大成人结婚了,所以,不符合投靠条件,只有张女士一个人能落户。

在2023年11月,房大爷和老伴还有儿子儿媳来到检察院,调解了3个小时,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儿子、儿媳终于同意配合张女士落户了,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

之后,房大爷和老伴以及儿子儿媳一起去办了落户手续。

2024年1月,张女士终于成功落户,房大爷也很开心,这件事终于圆满解决了。

其实,房大爷为了儿子儿媳做的已经做到父亲该做的了,他只是想给老伴落户,其实,双方就是没有沟通到位,彼此之间不信任。

把话说开了,签了和解协议,双方都没有了顾虑,这件事也就好办了。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信源:北青热点—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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