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河南驻马店,夜晚,19岁女生独自在路边,一男子骑着三轮车路过,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2-19 22:07:02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河南驻马店,夜晚,19岁女生独自在路边,一男子骑着三轮车路过,花言巧语将她骗上车,想侵犯她,女生挣脱逃跑,却不小心掉入水塘,她想努力爬上岸,可男子不但不救她,还用树枝打她,不让她上岸,直至女生失去生命,他还制造女生自己失足落水的假象。

(来源:长江云新闻、潮新闻)

陈女士常常回忆起女儿那句坚定的话语:“妈妈,我想靠自己的努力买一套房子。”然而,这个梦想永远无法实现了。去年夏天,她19岁的女儿在一场悲剧中失去了生命,留下无尽的悲痛和对正义的渴望。

那天晚上,女儿吃完晚饭后独自站在路边玩手机。陈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路过,看到女孩独自一人,便起了歹心。他用花言巧语诱骗女孩上车,意图不轨。当女孩意识到危险并试图挣脱时,陈某由于醉酒未能得逞,女孩成功逃脱。

她害怕极了,拼命逃跑,但陈某却紧追不舍。跑着跑着,女儿不小心掉进了旁边的水塘。如果此时陈某能伸手拉她一把,女儿完全有可能自己爬上岸来。然而,陈某不但没有伸手相救,反而折断身边的小树,用树枝不停地敲打女儿。

可怜的女儿,一边身陷危险之中,一边又遭受着陈某的殴打。她好不容易靠岸,却被陈某再次推入水中。女儿在水中拼命挣扎,最终还是失去了生命。而陈某却镇定自若,将失去生命的女儿拨到水边,企图制造她自己失足落水的假象。

然而,陈女士一家通过努力,还是发现了事实的真相。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养了19年的女儿,就这样在花季的年龄被陈某剥夺了生命。陈女士发誓要让陈某为此付出代价。

在一审中,虽然判决已经出来,但只是判了陈某死缓。陈女士不服,她的女儿就这样凋谢了,而陈某这样的人却还能活在世上,她不甘心。于是,她提起了抗诉。

在这个案件中,陈某的行为极其恶劣。他企图强奸女儿,虽然未遂,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更是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对于19岁的女儿来说,她本应该拥有美好的未来,却因为陈某的恶行而失去了生命。她明明可以自救,却被陈某阻止,陈某的行为无疑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女士为了女儿,提起抗诉,这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她要求对陈某判处死刑,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诉求。她希望法律能还女儿一个公道,让陈某为自己的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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