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云说:“如果执法有内鬼,刑法就是帮坏人脱罪的;如果司法有内鬼,民法就是帮恶人

文晓小书生 2025-02-18 19:04:47

刘震云说:“如果执法有内鬼,刑法就是帮坏人脱罪的;如果司法有内鬼,民法就是帮恶人脱产的;如果政法有内鬼,行政法就是帮奸商搞钱的。刑法是制裁坏人的,民法是保护私人的,行政法是方便人民的,如果坏人得不到惩罚,公平就会失衡;如果好人得不到保护,社会就会变坏。”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刑法是为了制裁坏人,惩罚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秩序,如果执法机关内部有“内鬼”,这些“内鬼”就有可能通过权力关系为犯罪分子提供庇护。   比如,某些执法人员可能收受贿赂,或者故意放松审查,让一些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犯罪分子通过关系和金钱操控,最终可能绕过法律的制裁,让公众看不到正义的执行,这无疑会破坏社会的法治基础。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严重的犯罪分子因为执法人员的腐败而得以逍遥法外,普通民众看到的不是法律的公正与严明,而是权力的不公与腐化。   这种不信任感一旦蔓延,社会的公正性和法治建设就会受到极大的挑战。   民法的作用是保护个人财产和权益,保证私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但如果司法系统中有腐败的力量,那么恶人就可以通过滥用民法来逃避应有的惩罚或责任。   司法人员可能为了自身利益,纵容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转移财产,或者利用漏洞保护那些不该保护的人。   例如,某些公司老板可能通过伪造资产、转移资金的手段,将本该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藏匿起来,借此逃避债务和责任。   这些事情一旦发生,恶人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利用司法体系的漏洞,轻松转移了自己的财产。   这种现象不仅让人对司法体系产生质疑,更会加剧社会贫富差距,破坏经济的公平竞争。   行政法的目的是为民众提供服务,方便社会的运作。但如果行政部门也有“内鬼”,就有可能为不法分子谋取私利,帮助奸商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   比如,某些企业可能通过贿赂行政人员,绕过相关的监管,拿到不应得到的资质或政策支持,最终让不公平的竞争进入市场。   这一现象在一些行业中尤为明显,尤其是一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业,比如房地产、金融、医疗等领域。如果行政人员滥用职权,扶持恶意商人,那么真正遵守规章制度、合法经营的公司和普通百姓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最终,这不仅会让一些不法分子获得暴利,也会让社会的资源分配变得更加不均,影响社会的整体稳定。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部门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刑法、民法、行政法,都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而存在的。   如果这些法律的执行者——无论是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还是司法人员,甚至是行政人员——中有“内鬼”,那么整个法治系统的公正性就会受到威胁。   刘震云的话提醒我们,法治社会最怕的就是有“内鬼”。   这些“内鬼”可能会让那些本应受到制裁的坏人逃脱惩罚,让本应得到保护的人失去保障,也可能让奸商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暴利。   最终,法律不再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工具,而成为了恶人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社会的稳定和正义离不开法治的坚守,法治不容“内鬼”。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支持法律的公正性,不能容忍任何破坏法律公正的行为。   只有每个执法者、司法人员和行政工作人员都坚守底线,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公正。   而作为普通百姓,我们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如此,法网才会真正实现“疏而不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成语不仅仅是对犯罪分子的警告,更是对整个法治社会的告诫。法治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石。   如果执法、司法和行政系统内部有了“内鬼”,那么这个法治的基石就会动摇,社会的公正和稳定也将无从谈起。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为社会的正义发声,维护每一份来之不易的公平。   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在法律面前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时,社会才能真正走向和谐与稳定。而这,正是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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