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姚笛说几句话: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10几年过去了,该受的惩罚也够了,就是犯人出狱后,社会还会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姚笛又不是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这样苛责她呢?
一个好好的女孩,一名正处于演艺事业上升期的演员,因为鬼迷心窍错爱渣男,就让她永远消失在大众视线,这未免有些太过分了吧?
文章如今都能演话剧,还能从事一些影视方面的幕后工作,可为何要对姚笛赶尽杀绝,这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这次的节目组的做法真令人不齿,开播前靠着姚笛引流博眼球,临开播就给别人“一剪没”,这过河拆桥的操作真是太现实了,事后还找补说是
因为合同问题,一个节目组连起码的做人底线都没有,我不相信,这样的节目能传递什么健康正向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