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类严重违法停车行为直接处罚:
2024年11月6日,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停车治理的公告》,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违法停车行为治理,针对以下十类严重违法停车行为,直接依法处罚,同时提醒及时驶离,仍不驶离的,依法清拖车辆。
一、机动车在已公示的严管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放;
二、机动车占压人行横道停放;
三、机动车占压网状线停放;
四、机动车占压消防通道停放;
五、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
六、机动车双排或多排停放(不包含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设定的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区域);
七、机动车在路口范围内停放;
八、机动车停放造成道路缓行或拥堵;
九、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
十、同一机动车当日已因违法停车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出现上述十类违法停车情形之一的,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向车主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其违法停车行为已被记录并予以处罚,应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清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