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32岁的王先生,原本带着妻子从四川成都回到老家,准备欢度新春。然而,当他们在淮南八公山记忆广场散步时,王先生不幸被一枚失控的烟花击中脸部,导致右眼球严重受伤。在紧急送医后,由于当地医院条件有限,王先生不得不在正月初一接受了右眼眼球摘除手术。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而一位穿着白色羽绒服的长发女生成为了关键目击者。王先生现在正全力寻找这位女生,希望能还原事情真相。
(来源:齐鲁壹点)
除夕夜,天空被五彩斑斓的烟花装点得格外绚烂,仿佛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之中。王先生和妻子小莉,两人手牵手走在八公山记忆广场上,享受着这份难得的宁静与美好。
王先生是个四川成都人,但在淮南有着深厚的家乡情结。每年春节,他都会带着小莉回到这里,感受那份久违的亲情和乡愁。今年也不例外,他们早早地就计划好了行程,期待着与家人团聚的温馨时刻。
吃完年夜饭,两人决定到广场上散散步,消化消化。广场上人头攒动,孩子们追逐嬉戏,大人们则三五成群地聊着天,享受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王先生和小莉手牵手,漫步在人群中,感受着这份新年的喜悦。
然而,就在这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这份宁静。一枚失控的烟花突然从远处飞来,不偏不倚地击中了王先生的脸部。
那一刻,王先生只感觉眼前一黑,接着便失去了知觉。小莉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她紧紧抱住倒地的王先生,声嘶力竭地呼喊着救命。
周围的人也纷纷围了上来,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有人则试图安慰小莉。在众人的帮助下,王先生被迅速送往了附近的医院。然而,由于该医院没有专门的眼科医生,医生建议他们尽快转院到更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小莉强忍着泪水,带着王先生辗转多家医院。终于,在正月初一的早晨,王先生被推进了手术室。
手术进行了数小时,当医生走出手术室时,小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医生沉重地告诉她,由于王先生的右眼眼球破裂伤过于严重,不得不进行眼球摘除手术。
听到这个消息,小莉无法想象,怎么会一夜之间失去了右眼。她紧紧握住王先生的手,泪水无声地滑落。
事发当晚,有家中亲戚报了警。民警希望通过监控录像和目击者的证词,找到那个燃放烟花的人。在做笔录时,王先生想起了一个细节:当时他隐约听到旁边有个女生在喊叫,好像看到了是哪拨人燃放的烟花。
后来,警方告诉王先生,确实有一位穿着白色羽绒服的长发女生提供了线索。她看到了那几个人在广场的一角燃放烟花,而且其中一枚烟花明显偏离了方向,飞向了人群。
由于当时情况紧急,她没能看清楚那些人的面貌,但她记得他们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以及大概的体型特征。
王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他决定全力寻找这位白色羽绒服女生,希望能通过她的帮助,找到那个燃放烟花的人,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一、燃放烟花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燃放烟花者作为行为的实施者,因其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王先生受伤,明显侵犯了王先生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燃放烟花者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或故意伤害,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烟花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烟花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导致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那么烟花的销售者也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二)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如果烟花销售者明知是伪劣产品而销售,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则可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三、广场管理者的责任
广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确保场所内的安全。如果广场管理者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及时清理燃放后的烟花残骸等,导致事故发生,则可能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燃放烟花者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烟花销售者或广场管理者存在过错,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