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丢人了!广西一女子,趁丈夫上夜班不在家,竟然将情夫约到家中,行苟且之事,并将情

爱美阁 2025-02-17 12:48:03

太丢人了!广西一女子,趁丈夫上夜班不在家,竟然将情夫约到家中,行苟且之事,并将情夫留家过夜。早上丈夫下班回家,女子慌张开门,见此情形,丈夫预感大事不好,最终女子和情夫事迹败露,丈夫一怒之下持刀砍断了情夫的大拇手指,情夫被鉴定重伤二级,事后丈夫被提起公诉,法院这样判了!

“他睡了我的老婆,试问哪个男的撞见了,会忍住不打他,他严重侵害了我的身心权利,我反击,属于正当防卫。”

王子华(化名)和妻子李影(化名)原本是一对恩爱小情侣,并顺理成章地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一起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

但是现实永远不会那么善解人意,为了养家糊口,两人不得不来到大城市工作挣钱。

但是合适的工作对普通人来讲,是一种奢望,大城市的丛林法则更为残酷。

为了能够尽快稳定,还要挣到更多的钱,王子华找到了一个经常上夜班的工作。

也正因为自己工作性质的原因,让他和妻子李影在日常生活里经常不在一个频道。

久而久之,两人之间的沟通少了,多年来积攒的感情,似乎也在慢慢被现实吞噬,变得越来越淡。

经常独守空房的李影,慢慢感觉到自己很空虚,而且还无处宣泄。明知道自己的丈夫很努力,但是经常性的孤独感,总是让自己身心俱疲。

无奈之下,李影只得上网寻友,排解孤独。

也正因如此,一个名叫周强(化名)的男子进入了李影视野,两人同在一个城市 而且经常对李影嘘寒问暖。

由于两人在网络上聊得十分投机,很快两人就约定私下见面,也“顺理成章”地走在了一起,成了一对地下恋人。

但是,都说纸永远包不住火,不久后,两人不光彩的事情,将会因为他们的一次疏忽,被公之于众。

事发前一天,王子华告诉妻子要上夜班,晚上不回来休息了。

这让李影欣喜若狂,嘴上说着丈夫辛苦,其实心里早就盘算着晚上怎么和周强私会。

丈夫离开家门后,李影便约周强来自己家中,天色渐晚,风花雪月下,两人相吻相拥,躺在床上打情骂俏,而后酣然入睡。

上了一晚上班的王子华,对家中事情一无所知,相比以往要早,王子华很快就忙完了手上的工作,想着尽快回家休息。

家门口外,王子华敲门,但是久久没有唤来妻子开门,当他想要再次大力拍打家门时,妻子方才慌慌张的把门打开。

但是从妻子慌张的举措中,王子华发现了些许不寻常,他直奔卧室,发现卧室门锁着,明显在卧室的里边有人藏着。

这让王子华恼羞成怒,他用力踹开房门,果不其然,发现了还未穿戴好衣服的周强。

盛怒之下,王子华走进厨房,拿起菜刀,向着周强砍去。

出于本能的自保,周强用手接住了菜刀,但不幸的是,周强的大拇手指被砍断了,最后忍痛逃离了现场。

鲜红的血迹,一下把王子华镇定了下来,他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在警方的调解下,王子华找到了受伤的周强赔偿了 1.5 万元的医疗费。

但事后,周强被鉴定为重伤二级,检察院依规以王子华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层面该怎么被定义呢?

1、检方认为王子华持刀向周强乱砍,已对其构成侵权行为,主观上有故意伤害之嫌,客观上直接造成周强重伤二级事实,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根据《刑法》234 条 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王子华认为周强未经自己允许,擅闯家中,已经有错在先。除此之外,还和自己的妻子发生了性行为,还侵犯了自己的身心权益和性权益。

至于持刀驱赶和反击行为,是在自己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实行,属于正当防卫,无需为此担责。

王子华律师还表示,即便对王子华论罪,也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王子华并非故意为之,是周强有错在先,其目的实在驱赶,行为过程,没有预见会致周强伤残。如若对王子华依规论处,也应系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3、法院认为李影婚内出轨,与周强较交好,系有错在先,但其行为也只能从道德方面对其谴责,而对王子华方,不存在侵权行为。

李影作为独立的个体,不属于私人财产,其无论婚否,都具有性选择权利。周强与其发生关系,系李影同意情况下,更没有侵害王子华性权益之言论。

周强系在李影同意下,进入其家中,属于合法行为。

但王子华在周强无攻击意愿下,还持刀向周强挥砍,属于侵害对方权利行为,更不属于其所述正当防卫行为。

除此之外也不应系过失伤人行为,因为在王子华攻击周强过程中,行为上还有脚踹,拳击等攻击动作,其目的为泄愤,属于故意为之,并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法院裁定王子华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 2 年。

王子华不服判决,遂提出上诉,二审对案件再次进行详细审理。

不同于一审,二审法院鉴于王子华有自首和主动赔偿情节,对王子华进行了酌情论处,修改了一审判决,最终改判王子华有期徒刑 2 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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