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通奸在古代是罪,现在不是罪?
说句难听的,这玩意在古代是罪,纯纯是因为“通奸”影响了统治秩序,说白了就是古代社会管得宽。
在古代,婚姻不单单只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事,男尊女卑的思想深入骨髓,女人更是被当成“家族财产”,谁碰了就是侵犯别人利益,当然要严惩。
更别说古代统治者为了稳固社会秩序,专门搞出一套礼教,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什么“三纲五常”,全都是为了让老百姓老老实实地待在自己的位置上,不让社会乱套。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婚姻是个人的选择,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不是国家要管的事,法律更不会插手谁出轨了、谁红杏出墙了。
说白了,现代社会讲究个人自由,成年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归道德范畴,不归法律管。
当然,道德上大多数人还是不认可通奸的,但毕竟婚姻自由、感情自由,犯不着让法律来给“感情纠纷”定罪。要是真把通奸再判成罪,那得多少人进监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