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个故事,说在兰州战役时,马家军溃败。几个逃兵饿了几天几夜,路过一家包子铺时问老板是啥馅?老板照实回答:猪肉馅。逃兵们立刻呆住了,傻站着,望着包子直流口水。突然有一个逃兵十分愤怒地举起枪顶住老板,再问是啥馅?老板诚惶诚恐地改口:是羊肉的。于是所有包子被一抢而空。 我就纳闷了,这群逃兵都饿了几天几夜了,为啥不直接把包子抢了,还要绕一个圈? 有一个姓马的女同事,有一天在单位食堂吃饭,她的面前是一碗青椒炒肉片,都吃了一半了,突然有个男同事告诉她那可是猪肉。只见这位女同事放下碗筷,不吃了。 都吃了一半了,还在乎另一半吗?有一天我问她这件事,她解释:你不说,我吃了就没有罪,说了再吃就有罪。 后来我了解有关教义,是这样解释的:如果在生命受到威胁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没有罪。 那么合起来就是:你不说,他吃了没有罪。你不知道他吃了有罪而不去劝阻,你也没有罪,而你去骗他,他吃了没有罪,但你有罪。 这就解释了,那群逃兵为什么不直接抢包子,而非要逼着老板说谎。
在网上看到一个故事,说在兰州战役时,马家军溃败。几个逃兵饿了几天几夜,路过一家包
野云一片片
2025-02-16 11: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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