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梅恐慌并非毫无道理。汪小菲这一操作堪称“釜底抽薪”。房子在徐熙媛名下,可房产证却在汪小菲手中。
黄劳老妈吃喝不愁,死了也的留下,给谁呢,如果不偏心,也应该给大s的后代留着,即便爸爸经济条件好,大s生前也帮助了一大半。所以人已经去了,至少也要保全她的两个孩子,毕竟没有妈妈了,还有妈妈留给他们的遗物,也算一种纪念吧。
是徐老太太贪心了,都占那么多年便宜了。女儿死了,老了吃穿不愁,还打房子和孩子遗产的主意干啥。
一个老太婆,没自己的事业,没工作,偶尔因为儿女上上通告,怎么可能有钱育大S的一双儿女,自己要吃要喝外孙子外孙女学费咋办,真的为了孩子好就别抢。
苏敏
去小s家住就行了嘛…!人家不要她?!!!不会吧,亲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