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伙子被父母狠心赶出家门后,无家可归。舅舅心疼小伙子,过年期间将其接回家

爱波尚克 2025-02-16 10:13:24

北京,一小伙子被父母狠心赶出家门后,无家可归。舅舅心疼小伙子,过年期间将其接回家中照顾。后来小伙子为了感恩舅舅,将偷来的钱中拿出了18000元给了舅舅,还谎称这是自己打工赚来的,是孝敬舅舅的,这让舅舅感动不已。可万万没想到,舅舅竟突然接到了民警的传唤。

(案例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樊某建是一名20岁的小伙子,但他却养成了坏毛病,手脚不干净总想着去顺手牵羊。

父母多次劝阻无果,最终在一次激烈的家庭冲突后,父母气得和樊某建断绝了关系,还将樊某建赶出了家门。

此后,樊某建独自流浪在外,由于没有钱,他又去偷了些东西充饥。

看着其他人家的父母和孩子都幸福美满,而樊某建却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大街上流浪,舅舅付某就心疼不已。

樊某建是付某看着长大的,从小就对他疼爱有加,付某在得知樊某建被赶出家门后,还和樊某建的父母大吵了一架,责怪他们没教育好樊某建。

之后,付某把樊某建接回了家中,给他安排了一间干净的房间住下,并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看着付某忙碌的身影,樊某建感到十分愧疚。在吃饭的时候,付某一边给樊某建夹菜,一边劝说樊某建以后好好找个稳定工作,至少能养活自己,还让樊某建继续住在家里。

樊某建被付某的关爱感动到了,他连连答应了下来。

然而樊某建已经偷习惯了,所以即便他找了份工作,但手上还是技痒难耐。

某日,樊某建通过拉车门的方式,从几辆豪车中累计获取了5万余元。随后,樊某建将其中18000元给了舅舅付某,谎称是自己打工挣来的辛苦钱,是为了报答舅舅的好。

付某没有拒绝,这是外甥的好意,当面拒绝会让外甥没有面子。樊某建看着舅舅把钱收下,也放下了担心。

然而没过多久,付某正在家中忙碌,几位民警却突然找上了门。原来,樊某建顺手牵羊的事败露了,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付某。

付某得知一切后,整个人都懵了,他立即把樊某建给自己的18000元拿了出来,还给了民警。

1、付某这算不算帮凶?

帮凶从法律上来讲,是指从犯或者是指帮助隐瞒犯罪事实的人。

樊某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以及盗窃现金后,并没有告知付某,而是谎称这18000元的赃款是自己打工赚来的。

因此,付某并不知道樊某建实施了盗窃行为,还以为这18000元是樊某建赚来的,所以不知者无罪在这里就起到了作用,付某的行为并不算帮凶。

2、这18000元是樊某建赠送给付某的,付某可不可以不还?

一般来说,赠与行为只要将动产交付,那赠与行为就成立了。可是樊某建赠与付某的18000元不是普通的钱,这部分钱属于赃款。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由此可见,这18000元并非付某合法取得的财产,是必须要追缴的,并且返还给失主们。

如果付某不肯还钱,那问题就大了。

3、樊某建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且可能构成累犯。

据了解,樊某建有过盗窃前科,只是不知道此前是因盗窃被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本次事件中,樊某建共盗窃了5万元现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北京市个人盗窃金额在6万元以上的,才达到盗窃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樊某建这次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如果樊某建此前因犯盗窃罪被判了刑,且自出狱之日起至这次盗窃的时间未满5年的,那樊某建的行为可能构成累犯。而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樊某建这次将面临的,可能是比之前更重的刑事处罚。

最后,樊某建能报答舅舅,说明他还是有良知的,只是他自己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希望这次入狱后,樊某建能好好接受改造,不再让家人们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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