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结婚女方不应该索要彩礼,不应该以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因为彩礼是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方要求男方提供的钱财和物资的条件,无法达成这条件就不能结婚。这样会让纯洁的爱情染上铜臭,在婚姻中权利义务不对等,造成女方地位的降低。当然男方有条件,为了表示对结婚的重视和诚意,对女方的尊重和对女方父母的感恩,主动提出给女方赠予,作为男方赠送女方的礼物,这是可以收下的。 彩礼是传统旧习俗,现在有愈演愈烈之势,互相攀比出现天价彩礼,不仅要几十万的现金,还要三金,甚至还要房子车子等东西,给年轻人结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造成年轻人恐婚,不婚的现象严重,认为结婚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我们福建客家地区,是高彩礼的重灾区,特别是农村,彩礼的数目成了天价!我们这里,过去认为嫁女没彩礼,说明女儿不值钱,彩礼越高身价越高,大家互相攀比。所以结婚前都要讲亲,开出礼单,结婚所有开支都是男方出,糖果,祭祀的三牲,女方的酒席钱,父母的养老钱等等。嫁妆只有简单的几样,如要贵重的嫁妆还要男方出钱购买。这样七算八算,男方负担就很重了,女方纯赚,成了卖女儿了。 我们这结婚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就是泼出去的水,与娘家没有了权利义务关系。结婚后父母要派晚辈去接女儿女婿回娘家,是父母请女儿女婿回家。逢年过节父母要向女儿送年送节,表示还要来往。女婿回丈母娘家吃饭都说去吃利息,好像欠他的一样。天价的彩礼造成有的谈恋爱很好了,但在彩礼面前退却了,拆散了许多美好的姻缘,造成人间悲剧。结婚后因彩礼欠下巨额债务,造成生活困难夫妻吵架闹离婚。 总之,我认为彩礼是旧的传统习俗,是贫穷落后,多子女状况下的产物,随着人们经济的富裕,少子女的状况下,彩礼会退出历史舞台。那时年轻人不嫁不娶,就是结婚,真正实现婚姻自由。当然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没有彩礼或成为赠予,就避免了许多因彩礼而发生的离婚纠纷。
我认为结婚女方不应该索要彩礼,不应该以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因为彩礼是为了达成结婚
长汀经老汉
2025-02-14 18: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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