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不知悔改!山东滨州,男子在22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5岁

夏千千 2025-02-14 13:58:57
这就是不知悔改!山东滨州,男子在22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5岁时因殴打他人被劳动教养1年1个月。在34岁时,又因为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刑满释放后,蔬菜批发店老板好心收留他,没想到,男子却不知悔改,将店门口的电动三轮车偷走。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男子提起上诉,可男子为自己辩解称,是因为老板不给他发工资!法院这么判了! 据悉,孟某于2019年6月5日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从拘留所出来后,为了能够继续生活下去,孟某通过朋友的介绍,来到耿某所经营的蔬菜批发店打工。 耿某对于孟某曾经的过往也知情,但是耿某愿意给孟某提供就业机会。 可是蔬菜店的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实在是太辛苦,再加上工资发放也不及时,孟某心里有些不太乐意了。 6月22日凌晨1时许,孟某趁着店里其他员工熟睡的机会,将店门口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偷走。 没有想到,孟某作案的全过程,被店门口的监控拍的清清楚楚。耿某报警后,民警很快将孟某抓获。 经鉴定,被盗的电动三轮车价格为3960元,电瓶1940元,共计5900元。孟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公诉机关认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导致他人财产受到侵害。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另查明,孟某曾因盗窃罪被执行刑罚,却屡教不改,构成累犯,应该从重处罚。 综上,检方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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