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裤子脱了,站在我面前……”2月10日,上海,26岁女子举报面试时遭七旬董事长

苏莎点评事 2025-02-13 21:17:18

“把裤子脱了,站在我面前……”2月10日,上海,26岁女子举报面试时遭七旬董事长猥亵,对方称是东华大学客座教授。警方开具行拘5日处罚却不执行。女子:准备起诉! 女子称,当时到上海某纺织厂面试工作岗位。七旬董事长以面试康复理疗师为由,未经她同意,便脱下裤子,露出X对着她,随后诱导女子用手往下L。 女子录音显示,七旬董事长十分猥琐,还说女生的胸围是38B等等的污秽语言。还要求女生做他的干女儿。 女子提供的警方出具的处罚书显示,董事长朱某某,男,73岁,实施了猥亵的违法行为。 警方称,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中辩、被侵害人陈述、视听资料、辨认笔录和书证等证据为证。给予行拘5日处罚。 处罚书又载明:但因已满七十周岁,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 对这样的结局,女子表示不满,在网上曝光了朱某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准备起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年满70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对此,不少人议论纷纷:这是什么规定啊?是不是意味着70岁可以为所欲为,还是说他可以为所欲为? 其实,70岁以上并不是拥有特殊赦免权,并非不负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无论年龄多大,只要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0岁以上人群身体状况相对较差,不执行行政拘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 然而,对此很多人并不买账,认为“70岁不执行行拘,那可以停他的退休金呀!” 也有人表示,耍流氓不论年龄大小,老人更该有老人的样儿,应该公开案件信息能让公众知晓其行为,形成舆论监督与道德谴责。 友友们,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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