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一位老人在马路上摔倒了,在地上躺了20多分钟。其间,先后有30多人路过,却

泥鳅捉小姐姐 2025-02-13 09:12:36

浙江有一位老人在马路上摔倒了,在地上躺了20多分钟。其间,先后有30多人路过,却没有一个人施以援手,这其中还包括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因为耽搁的时间过长,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将这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以见死不救的罪名追究这3人的刑事责任,并且连带赔偿人民币120万元。 去年9月12日下午4时,浙江一位58岁的老人在去学校接孙女放学回家的途中,突然感到头晕,便摔倒在马路上,地点正好位于某镇政府的大门前。从马路监控来看,从老人摔倒到被120救护车接走,时间长达27分钟。在这段时间里,马路上共有30多人经过,但是没有一个人停下来进行救护。这些人当中,有两男一女三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其中两名男性工作人员骑着电瓶车经过,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从公交站下来经过),他们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没有一个人前去查看或者救护,就走进了镇政府的大门。 大概过了15分钟左右,摔倒的老人被镇政府的门卫大爷发现,门卫大爷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打完电话报警之后,10分钟后救护车就赶到了。 到医院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给出的结论是,大爷因为走路太急,突发脑溢血而摔倒,由于倒地后耽搁的时间太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才去世的。 老人去世之后,家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尤其是对路过现场的3名政府工作人员(2男1女)面对老人摔倒却见死不救的行为,感到极为愤慨。事后,家属一纸诉状将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追究他们见死不救的行为,并且连带赔偿人民币120万元。 网友们,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其一:作为老人的家属状告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是否合理。 其二: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摔倒老人视而不见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置。 其三:最后法院会如何判决,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见死不救的罪名是否成立呢。 说明:(图片与文章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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