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上海,一43岁女子为排解寂寞,竟来到酒吧中找男模,在花完自己的积蓄后,

沛山评生 2025-02-13 00:24:48

太荒唐了!上海,一43岁女子为排解寂寞,竟来到酒吧中找男模,在花完自己的积蓄后,又将手伸向了公司,短短三个月将公司账上的450万元挥霍一空,如何评价此案? (来源:案件聚焦) 43岁的周小芳(化名)曾在一家颇具规模的企业担任财务。每月6000元的收入,虽说不能让她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可应付日常开销、维持生活体面还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周小芳的母亲突然被查出患有重病。 为了给母亲治病,她四处奔波,寻医问药,不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钱。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她原本渴望得到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可迎来的却是公婆的冷嘲热讽。 而她的丈夫,则一心扑在外地的事业上,几个月都难得回一次家,夫妻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冷漠。 一连串的打击让周小芳感到无比的绝望和孤独。 而就在这时,短视频和直播间闯入了她的生活。 屏幕里,那些男主播们用甜美的声音喊着“姐姐”,对她嘘寒问暖,让她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于是,周小芳便像是着了魔一样,沉浸在这种虚假的网络世界中,开始疯狂地给男主播打赏。 她觉得只有在直播间里,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忘记现实生活中的痛苦和烦恼。 渐渐地,她的积蓄越来越少,可她却欲罢不能,甚至为了打赏不惜借下高额的网贷。 周小芳的丈夫得知此事后,怒不可遏。他无法接受妻子如此荒唐的行为,最终同其离了婚,孩子则跟着母亲一起生活。 就这样,周小芳成为了一名单亲妈妈。 然而,离婚后的周小芳并没有从错误的道路上醒悟。 一天,她在网上结识的一位网友对她说:“与其在网上给那些男主播送钱,不如线下找个实实在在的人陪陪你。” 周小芳听了,觉得很有道理。 她怀着忐忑的心情,揣着自己仅有的一点积蓄,走进了一家热闹的酒吧。 酒吧里,灯光昏暗,音乐震耳欲聋。一群年轻帅气的男服务员围了上来,他们笑容满面,嘴像抹了蜜一样甜,一声声“姐姐”叫得周小芳心里暖暖的。 在这里,周小芳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追捧,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光。 尽管她心里清楚,这些所谓的“温暖”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但她却无法抗拒这种诱惑,而且越陷越深。 为了维持这种虚幻的幸福,周小芳开始变得越来越疯狂。 她频繁地出入酒吧,每次都大手大脚地消费,渐渐地,她的钱又不够用了。 没了钱,得不到满足,她又将手伸向了公司的公款。 刚开始,她还小心翼翼,每次只拿一点点,想着等以后有钱了再还回去。 但欲望就像一个无底洞,她挪用公款的数额越来越大,窟窿也越来越大。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公司账上的450万元公款就被她挥霍得一干二净。 纸终究包不住火,公司在发现亏空后报了警,就这样,周小芳被警方抓捕归案。 此事一经公开后,对此,网友议论纷纷! 有人说,“想想她经历的这些,母亲重病、家庭破碎,一个人承受了太多。在直播间和酒吧里寻找温暖,也是人之常情。就是一时糊涂走错路,大家多些理解吧,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犯错呢。” 也有人持不同的观点,“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有手有脚有工作,遇到困难可以想别的办法,而不是去挪用公款。被男主播、男服务员几句甜言蜜语就哄得晕头转向,自制力何在,她根本不值得同情。” 那么,对于周小芳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又应如何评价呢? 目前,当地警方是以盗窃罪对其予以刑拘。 在一般观点看来,周小芳作为公司财务,利用职务便利而挪用公款,应当构成挪用资金罪。 但既然警方以盗窃罪对其进行拘留,肯定是有其考虑的。 首先,周小芳主观上并不是挪用,而是非法占用,挪用还有还的意识,而非法占用则系有将公款据为己有且不打算归还的意图。 其次,她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如她利用他人不知晓的方式,私自转移公司资金,没有经过正常的财务审批等程序,这种行为就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特征。 而且从涉案的金额来看,已经远超立案标准,故应当以盗窃罪对其判罚。 由于其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其最终获刑可能在10年以上。 事后,周小芳一直在忏悔,表示自己用一生换来3个月的快乐,辜负了孩子的期待。但我想说的是,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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