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深夜里,一名男子看到女子穿着短裙,露着雪白大腿孤身一人,竟心生邪念当街猥亵女子!而令人气愤的是,很多网友反过来指责女子不该穿这么性感,这就是故意引人犯罪!
据路边监控显示,晚上11点左右,路上行人和车辆稀少,而女子穿着黑色短裙和靴子,中间露出一截大腿,加上她身材本来就前凸后翘,所以引人侧目! 女子边走边低头看手机,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在靠近,而男子的目光一直随着她移动。 女子下了辅道,站在路边不动,似乎在等车。而男子看到女子诱人的背影,更加无法自拔,看到四下无人,他突然疯狂冲上去,从后面抱住女子袭胸。 女子拼命反抗,但两人力量悬殊,女子很快被按在地上。 而男子趁机在女子身上乱摸,还想亲吻女子。 “不要,啊,不要,救命啊……”
女子拼命呼救,摇头躲避男子的强吻,绝望害怕极了! 好在有电瓶车经过,加上女子大声呼救,男子这才停手逃跑……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一个女人这么晚穿这么少出门,会是什么好女人?有时候别怪别人冲动,想想自己有没有问题! 也有网友说,晚上打出租车都有出租车司机在我下车的时候摸我大腿,还问我家有没有人 真的就有人这么离谱!
还有网友说,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夏天,我穿着短裙然后走在街上,前面一个大叔走我旁边时用手狠狠摸了我屁 股,我愣住了,也不敢出声,这件事一直忘不掉! 我想说的是,劝女孩懂得保护自己是对的,但不能指责她穿得少。这不是她个人的问题,而是男子在违法犯罪!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男子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 首先,毫无疑问,男子的行为构成了猥亵。
但猥亵又分为强制猥亵和普通猥亵,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使用胁迫、暴力的手段。 比如一个漂亮女生坐电梯,电梯人挤人,有人趁机摸女孩屁 股被监控拍下,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普通猥亵,只需要治安行政拘留。 而男子是用暴力强迫的手段猥亵女子,所以涉嫌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 237条 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男子为了一时爽,要进去踩缝纫机,真是愚蠢至极!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SS
画面中的杭州日报是什么鬼?
用户18xxx66
人类天性,放飞自我,只是做了男人都想做不敢做的事
寒星
饿极了,饿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