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五年,李梦登获任浙江孝丰县知县。赴任前,他依例拜访浙江巡抚,却遭遇门卫索贿。
李梦登坚守原则,拒绝行贿,被门卫刁难。
巡抚虽接见,却因李梦登拒绝聘请师爷而心生不悦,最终敷衍了事。
李梦登上任后,推行清廉新政,不设轿子、不带手下、不设门卫,亲自审案,深受百姓爱戴。
短短三月,孝丰县风气大变,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然而,巡抚却因公文格式问题将其告发,朝廷派新知县接替,李梦登被撤职。
他离任时,仓库无损,案件结清,百姓感激,赠伞与路费。
李梦登回乡务农读书,安度晚年。
清朝中晚期,贪官横行,清官难做,李梦登之事即为时代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