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S豪宅的问题上,汪小菲根本不用争,坐着不动就赢了。
两个人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大 s 得到台北的两套豪宅,汪小菲得到台北酒店管理权,信义区这套价值过亿的豪宅,每个月还贷20多万,贷款由汪小菲负责,首付出了3000多万,还有3000多万的贷款,至少需要还几十年。汪小菲也不是冤大头,给自己留了一个后门,大S本人不得擅自处理这套豪宅,要变卖房子,必须得汪小菲本人同意。
按照我的理解,这套房子的知情和处理权有两个人,大S和汪小菲,无论黄春梅,小S和韩国的卤蛋,多么想拥有这套房子,多么不甘心房子回到汪小菲的手中,想用大 s 的骨灰永久存放占用豪宅的居住权,以后都不能够了,汪小菲可以断供,只要汪小菲不续供估计就无人插手,到时候房子会自动的回到汪小菲的手中。千算万算不如天算,做人还是得厚道!汪小菲不算太渣,老天对他还算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