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一男子邀请朋友来家中喝酒,和其中一朋友开玩笑称,只要朋友敢喝一口

初六睡不醒社会 2025-02-11 18:10:28

2024年天津,一男子邀请朋友来家中喝酒,和其中一朋友开玩笑称,只要朋友敢喝一口马桶里的水,就给朋友10000元,怎料,朋友随后二话不说跑到男子家厕所里舀起一杯马桶水一饮而尽,男子只能履行承诺,但事后又觉得亏大了,要求朋友返还,未果后将朋友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交互动中,时常会出现一些轻松、无伤大雅的玩笑或赌约,这些看似无害的行为,往往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趣味组成部分,可并不是所有玩笑都如此。   在天津市的张某和胡某是多年的朋友,两人和一干朋友相约在胡某家中聚餐喝酒,场面热烈气氛轻松。   随着酒精的摄入气氛愈发放松,胡某突然开玩笑道:“如果你敢喝我家马桶里的水,我就给你10000元。”   在朋友们的起哄下张某心血来潮竟然答应了这个挑战,且丝毫没有犹豫地舀了一杯马桶水喝了下去。   胡某初衷只是想以这种轻松的玩笑调动气氛,但没想到张某竟然真的不顾一切地完成了这项挑战。   胡某的朋友作为见证人,也不负责任地通过手机转账将10000元付给了张某,赌约在短短几分钟内完成,看似一场无伤大雅的游戏,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却让人始料未及。   三个月后胡某突然产生了悔意,认为自己不应为一句玩笑话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于是胡某决定向张某提出返还10000元的要求,但张某坚持认为自己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赌约,拒绝返还这笔钱。   胡某认为自己是在没有任何实质性法律基础下做出的支付行为,这完全属于不当得利,随即将张某告上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尽管胡某与张某两人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彼此的约定是真实意思的体现,但他们之间的“打赌”行为是在酒桌上发生的,属于一种娱乐性质的行为,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约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胡某与张某之间的赌约属于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基于不确定的未来事件,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且这种合同的履行往往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生。   在许多打赌、彩票、中奖销售等活动中,都可以看到射幸合同的影子,根据我国的法律,射幸合同虽然在一些场合下被允许,但其必须严格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由于在这场赌约中双方都存在错误,最终法院也是判决小张归还小胡5000元,这让我们看到了很多时候这些看似无害的“游戏”,却可能因意外变得不可收拾。 在某些情况下即便是出于玩笑或娱乐目的,双方的约定仍然可能受到法律保护,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赌约都可以在法律上得到支持。   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掀起了激烈的讨论,有网友表示,胡某和张某的打赌行为完全属于一种娱乐方式,无需过于严肃对待。   还有网友则提出,酒桌上的赌约本就是一种“习惯性行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有自我判断能力,不至于因为一场赌约引发法律纠纷。   现如今很多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看似无害,但如果涉及到金钱或其他形式的法律责任,后果就可能变得复杂。   在进行类似赌约时人们应更加谨慎,避免因一时的冲动或误判,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总的来说无论是在酒桌上的“打赌”还是其他形式的娱乐行为,只有在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框架下,才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信源:光明网2025-01-26——喝马桶水给1万元?酒桌打赌付钱后却反悔!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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