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一不小心就喝多了,回家时,小区正在水改封闭施工,他的车正好停在施工那里,他只好把车移到地下室,不料在移的过程中,小区保安和他吵了起来,还报了警,结果男子被一检测,就被认定为酒驾,被吊销了驾驶证,男子不服,认为小区的路不是道路,他提起了行政诉讼。
(来源:长沙铁路运输法院)
张先生回到家,一想起这件事情,就非常地恼怒,他的驾驶证就这样被吊销了,将会给他造成很大的麻烦,不但影响他的出行,还影响他的工作,以后他寸步难行。
他不甘心,认为自己的驾驶证就这样被吊销,实在是不合理,可是怎样才能挽回这件事,他实在是找不到突破口,这件事又浮现在他眼前。
说起这件事,都怪张先生喝太多了,也都怪那个小区的保安太多事了。
张先生每逢佳节,都喜欢和朋友聚一聚,爱喝酒的他,朋友也大都是爱酒之人。
他们时常呼朋唤友,聚在烧烤摊,烤肉店,有时还在古香古色的饭店里,叫上一桌下酒菜,然后点上几瓶好酒,一桌的朋友就敞开肚皮,开始把酒言欢了。
他们总喜欢推杯换盏间,聊聊彼此的工作,聊聊对未来的畅想,不知不觉间,就喝得东倒西歪了。
这一次也是一样,他们一喝就喝多了,张先生每次喝多了就会回家好好休息,准备下一次的相聚。
不过他回到小区,就接到通知,说小区正在水改封闭施工,而张先生的车正好在施工区域,当时张先生已经喝得晕乎乎的了。
他看到通知,有些无奈,他喝了酒了,这时候去开车,他其实有些忐忑,不过他转头一想,这是在小区,路程短,自己又不是特意要开车的,不会有什么问题。
如此一想,他就顾不上这么多了,只想着赶紧把车移到车库。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在移车的过程中,小区的保安不知道怎么回事,过来找他麻烦了,在他移车的过程中,小区保安拦住他的车,然后嘴里叽里呱啦说了一堆。
张先生本来就喝多了,只想把车移好,就赶紧回去休息,他看到小区保安这么多事,张先生本来就喝得有些多了,情绪激动,和保安吵了起来。
两人吵着吵着,矛盾激化了,保安闻到张先生酒气浓浓的,于是就报了警。
这下糟糕了,民警过来也闻到张先生一嘴的酒气,然后就进行检测,检测出来的结果竟然是酒驾。
他们当时就不由分说,把张先生的驾驶证给吊销了。
就是这么一件事,让张先生寝食难安,越想越不对劲。
他觉得很奇怪,自己只是因为有需要才会移车到小区车库,路程那么短,又不影响任何人,怎么就算酒驾呢?
于是他不服气,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那么他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1、张先生认为小区的地下车库的路,不算是道路,交警认定他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是不对的,因为他们在小区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其中就包括“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这一情形。
张先生的意思就是他们适用的法律法规是错误的,所以他的行政处罚应当撤销。
2、交警认为,道路不单单是指公路或者城市道路,只要是公共的地方,这些路都称之为道路都不允许醉酒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虽然张先生认为小区的地下车库的路不是道路,但是那里依然有人行走,他醉酒驾驶车辆确实存在危险。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先生确实已经醉酒了,他也确实实施了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且小区的路也属于公共的路,所以他符合醉酒驾驶的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张先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以上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这件事告诉大家,佳节里,朋友间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喝酒之后一定不要开车。
对此你认为应当吊销张先生的驾驶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