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是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很多案子判了仍然执行不了。我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比如十年前,一个“朋友”做药材生意,向我借了十万元,承诺一个月还,但一直没还,三年后我起诉法院,被告方甚至不出席法院的开庭,视法院的传票为无物。最终,法院判了被告偿还本金,并按银行存款利息支付利息。 现在又过去了五六年,对方还是没有还款。法院也没法执行,因为被告没有可执行物,农村的土地和房屋又不能执行,法院也就拿他没办法。当然这其中有的不排除隐匿或转移了财产,法院查不出来。 所以我认为打官司也不是万能的,弄不好倒贴了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现在,我对打官司,法院执行失去了信心,不如请欠账公司收款,甚至不如请地痞流氓收款。
法院执行是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很多案子判了仍然执行不了。
忆翠谈趣事
2025-02-11 1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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