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交流讨论分享:A公司全额控股B公司,取得股权时花费3亿元,经营期间,B公司欠A及其他关联公司17亿元债务,后A公司将所有债务换到自己身上,再将债务变为持股(主要是因为B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欠A公司及关联企业债务,A公司替B公司偿还,然后将上述债务转为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将上述债务转为资本公积)。最后,A公司将B公司股权转让,得款8E。那么转让收益是3+17-8=-12E元吗?没收益是不是A公司没有企业所得税? 特别提醒; 1.这种情况因为存在大量关联交易行为,税务机关会核查上述债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避税嫌疑。 2.如果上述债务转换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没有避税动机,这种情况下,上述股权转让没有转让所得,不需要缴纳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亏损也可以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讨论分享!
案例交流讨论分享:A公司全额控股B公司,取得股权时花费3亿元,经营期间,B公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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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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