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取消他的中国国籍?”2017年,合肥一男子因陪孩子在加拿大上学,加入该国国籍。派出所依法对男子户口进行注销,可事发后男子竟将派出所起诉至法院!认为自己虽加入外国国籍,但常驻在合肥,要求恢复户口。2020年4月26日,安徽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 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往国外发展。而当去往国外发展之后,有一部分的人群渴望能够得到外国护照,希望能够留在他国长久的发展。 但是如果持有了外国护照,中国国籍是否还能够得到保留呢?相信这也是很多人的疑惑。其实关于持有外国护照,是否能够保留中国国籍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我国的国际法的规定。 而像持有外国护照是否能够保留中国国籍的相关案例,其实也有很多。在安徽合肥就有一男子在2017年的时候,加入了加拿大国籍。 在该男子加入加拿大国籍之后,派出所并依法对男子的户口进行了注销。可是在事发之后,男子竟将派出所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警方为他恢复户口。那么法院最后是如何判决的呢? 让我们把视线回到2017年,2017年的时候,来自安徽合肥的李某(化名),加入了加拿大国籍。在事后他称因为是陪着孩子在加拿大上学,所以才会选择加入了加拿大国籍。 可是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在2019年3月11日的时候,合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给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作出了一份情况通报。 这份情况通报就是《关于19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况通报》,而在这一份的通报名单中就有李某的名字。 此次的通报是请求,能够协助调查并注销其户口。最终在2019年3月14日的时候,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处就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了李某。 并且在2019年3月22日的时候,做出了相应的告知书,告知李某根据相关规定,他已自动丧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 派出所告知李某让他在15日内,携带着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前往派出所办理销户。如果逾期未办,那么派出所就会依法予以注销户口。面对这一份告知书,李某在2019年3月23日的时候签字。 之后民警又针对这起事情跟李某进行了谈话,并且制作了谈话笔录。在此次的谈话中,李某并没有表示出任何的不同意见。于是派出所便将李某的户口予以了注销,可谁料在事情发生之后,李某竟然选择将派出所起诉到了法院。 在李某看来,他虽然持有着加拿大国籍,但是并没有在境外定居,而是常住在合肥。所以派出所强制注销了他常驻地的户口,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他看来是派出所混及了国籍和户籍的关系,所以要求派出所的警方为他恢复自己的户口。 这些案件很快进行了开庭,在开庭的时候,合肥市中院一审驳回了李某的诉求。面对被驳回的诉求,李某选择了二次上诉,2020年4月26日的时候,安徽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并且维持了原判。 从李某的这起事情中我们就能够得知,我国是不承认中国国民具有双重国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在自愿加入,或者是已经取得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就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也正因此,一旦中国公民取得了外国的护照,并且成为了外国国籍的持有者,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在丧失中国国籍之后,中国公民的中国户籍以及中国居民身份证也都应该注销,不再享有中国公民的任何权利与义务。所以在这起事件中,李某虽然提出自己虽加入加拿大国籍,但常驻在合肥,认为自己的户籍并不应该被注销的想法,是完全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加入外国国籍自动取消本国国籍,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常识。作为中国国民,在中国否认双重国籍的前提下。不应该在持有其他国籍的情况下,还试图保留中国国籍。 哪怕是李某声称为了自己的孩子上学才会加入中国国籍,但是我们国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不管是因为哪些原因加入到了外国国籍,不可否认的是李某具有了双重国籍。 所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他就应该被注销中国国籍的身份。这一点在他决定加入加拿大国籍的时候,就应该想清楚后果。 选择做哪一个国家的人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但是当选择其他国家的时候,也就相当于放弃了做中国公民的权利。我们国家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国策。 中国国籍并不是想注销就能注销,也不是想恢复就能恢复。如果任何情况都能够有讨论的余地,那么要国策,要法律做什么? 所以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绝大多数的网友都非常的支持!那么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你是如何看的呢?
“凭什么取消他的中国国籍?”2017年,合肥一男子因陪孩子在加拿大上学,加入该国
爱吃的墨发发发
2025-02-10 2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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