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城,男子的父亲因为得了肺癌住院,他吃完一碗饭之后就休息,可他突然觉得很难受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2-10 16:36:38

陕西澄城,男子的父亲因为得了肺癌住院,他吃完一碗饭之后就休息,可他突然觉得很难受,他跟儿子说没氧气了,男子就去找护士,他们找了一圈,才找来一个小氧气瓶,但压力还不够,导致他父亲要抢救,最后还失去了生命,他想了解真相,可是被剥夺了做医疗鉴定的权利。

(来源:大风新闻)

回想起这件事,杨先生依然感到很心痛,父亲的离世已经让他很难受了,可父亲到底是怎样离世的,他一直没有得到这个真相,如今父亲不在了,他一直想为父亲讨个公道。

事情发生在前年,那时他的父亲已经得了肺癌,为了让父亲舒服一些,他就让父亲住了院。

那时他父亲的情况还很乐观,一切都很正常,饭也能吃得香香的,可就是因为那天的那件事,他的父亲就早早地走了。

那天,杨先生在医院照顾父亲,虽然父亲生病了,但他的一切还是蛮正常的,饭也是香香的,只是需要输氧气。

那天中午,杨先生和父亲吃一份美味的午餐,看着父亲还能吃得香香的,杨先生心里也感到欣慰,父亲得了这样的病,只希望父亲能吃得好,睡得香,让他能够多陪陪父亲。

父亲吃完饭,没过多久,然后就休息了。

杨先生也是静静地在病床前陪着父亲,可到了下午快4点的时候,他发现父亲脸色青紫,呼吸也急促,他一看就觉得不对劲,就赶紧问父亲怎么了。

父亲赶紧指了指氧气,说自己呼吸不到氧气,难受。杨先生这才知道氧气没有了,这可是个大问题,他来不及多想,赶紧跑去护士站,让他们赶紧解决这个问题。

护士来到病房,检查一番,确认氧气确实没有了,看着老人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们也意识到情况很危急,于是大家就到处联系,寻找氧气。

终于在大家的努力下,护士长匆匆忙忙拿着一个小氧气瓶来了,看到有氧气了,杨先生也是舒了一口气,他想着父亲终于可以得救了。

然而大家都没想到,这个氧气瓶的压力不够,杨先生的父亲根本呼吸不到氧气,这下情况更糟糕了,杨先生的父亲长时间呼吸不到氧气,他的身体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直接撑不下去了。

医护人员这时就开始对杨先生的父亲进行抢救,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他们还是没有挽回杨先生父亲的生命。

面对父亲的突然离去,杨先生内心无法接受,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医院的氧气断供了,他的父亲才会这么早离他远去的。

发生这样的事,杨先生一家人都非常痛苦,杨先生更是想了解父亲离世的真正原因,他想做医疗鉴定,他要为父亲讨个公道,但是这个权利被剥夺了,他非常痛苦。

如今事情过去两年了,他一想起这件事情就难受,再次要求医院能够给一个回复,而医院的回复是,当时维修氧气管道,是维修人员没有通知科室,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情况。

他们表示,医院是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和病人离世没有因果关系,对此回复杨先生依然更加不能接受。

那么杨先生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杨先生要为父亲讨个公道,那么就得提出主张,证明父亲的离世和医院氧气断氧有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杨先生的父亲已经离世,如果要进行举证,他是应该进行医疗鉴定,才可以得出他父亲离世的真正原因以及证据。

但是他现在的医疗鉴定的权利已经被剥夺,所以他很难举证。

如果杨先生的父亲离世与氧气断供有关,那么医院是存在过错的,医院是应该进行赔偿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杨先生的父亲本来就得了重病,杨先生想做医疗鉴定,这个的权利又已经被剥夺,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还说只是断痒了7分钟,所以杨先生很难维权。

不过现在他得到的回复是医院有过错,他就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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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