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可以教唆这姐妹俩带上身份证远走高飞?永远不要回来? 一户人家有仨姐弟:姐姐25岁,妹妹17岁,弟弟12岁。 有一天,父亲用个本子敲着桌子,对两个女儿说:“我先给你们打好预防针哈。初一初二姐姐管,初三妹妹管。高一高二姐姐管,高三妹妹管。大学费用你们两个均摊,结婚的时候你们两人合买一辆车。然后就没你们的事了。” 不知道姐姐还是妹妹,一直在企图分辩“为什么啊?凭什么啊?我们为啥要管啊……” 还有这样的父亲!知道“脸皮”两个字怎么写吗?难怪有人说俩女儿一个儿子是特等家庭, 明白了。 我多么希望这是摆拍,实在不希望世上有这样的“血包”姐妹,也太可怜了吧。如果是我,不动声色,然后带上身份证一去不回,远走高飞。这个家也没什么可留恋的。对了,最好姐妹俩一起,在外有个照应。
如何看待全国850万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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