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一个79岁的老太太在麦当劳喝咖啡时被烫伤,索赔一万一,但麦当劳只给八

盼南 2025-02-08 21:59:34

1992年,一个79岁的老太太在麦当劳喝咖啡时被烫伤,索赔一万一,但麦当劳只给八百。双方对簿公堂后,法庭判麦当劳赔286万…… 故事的主角斯特拉·里贝克,一位79岁的普通老妇人,过着平静的退休生活。1992年2月27日,这一天如往常一样,里贝克和孙子克里斯驾车外出,途经一家麦当劳得来速餐厅时,她决定买一杯咖啡。彼时,一杯售价仅49美分的咖啡,却成为改变她生活轨迹的“导火索”。坐在副驾驶位置的里贝克,打算在停车后给咖啡添加奶油和糖。她将咖啡杯放在两膝之间,小心翼翼地揭开杯盖,然而,意外就在这一瞬间发生。咖啡杯突然翻倒,滚烫的咖啡倾泻而出,瞬间浸透了她的棉质短裤,大面积的皮肤直接与高温咖啡接触。 由于事发突然,里贝克在惊慌中未能及时起身躲避,大约90秒后才得以摆脱滚烫咖啡的持续伤害。但这短短一分半钟,已造成了严重后果。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她6%的皮肤遭受三级烧伤,这意味着皮肤全层受损,肌肉、骨骼都可能受到影响;另有16%的皮肤被轻微烫伤。在随后的日子里,里贝克经历了长达8天的住院治疗,期间接受了痛苦的植皮手术,之后更是历经2年漫长的康复治疗,身体和精神上都承受了巨大的折磨。 事故发生后,里贝克及其家人最初希望通过和平协商解决问题,他们向麦当劳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高昂的医疗费用。起初,里贝克要求麦当劳赔偿11000美元,这仅仅是对她实际支出医疗费用的基本补偿。然而,麦当劳方面仅愿赔付800美元,这一赔偿金额与里贝克的损失相差甚远。里贝克随后提高赔偿要求至20000美元,依然遭到麦当劳的拒绝。在多次协商无果后,里贝克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她联系了德州律师里德·摩根。 摩根律师深入调查后发现,麦当劳的咖啡在温度设定上存在严重问题。麦当劳内部规定,旗下加盟连锁快餐厅贩卖的热咖啡,温度须达到华氏180至190度(约摄氏82度至88度)。在这一温度下,咖啡能在短短3至7秒内对人体造成三级烧伤。而事实上,当时市场上多数餐厅和快餐店售卖的热咖啡温度远低于此,一般认为热咖啡在华氏140度(摄氏60度)左右既能保证口感,又能降低烫伤风险。不仅如此,摩根还挖掘出更惊人的内幕:1982年至1992年这10年间,麦当劳共收到700宗热咖啡烫伤顾客的投诉,其中不乏严重烫伤案例,麦当劳甚至曾向一位烫伤顾客赔偿50万美元。但即便如此,麦当劳仍未对咖啡温度进行调整,原因是其认为高温咖啡能满足长途驾车顾客的需求,在长时间旅途中保持咖啡热度,同时还能减少门店续杯率,降低运营成本。 1993年,摩根代表里贝克向新墨西哥州区域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麦当劳严重疏忽,所售咖啡“制造上存在缺陷”且具有“不合理危险”。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麦当劳坚称咖啡杯上已印有警告字句,顾客应该对热咖啡可能造成的烫伤风险有所预见,因此自身不应承担主要责任。而里贝克的律师则通过大量证据表明,麦当劳明知咖啡温度过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却长期忽视顾客安全,且警告字句过小,难以引起顾客足够重视。为了直观展示咖啡温度与烫伤之间的关系,律师还在法庭上进行实验,证明温度达华氏180度的热咖啡在12至15秒即可造成三级烧伤,若将温度降至华氏160度,造成同等伤害则需约20秒,而这几秒的时间差,对于避免严重烫伤至关重要。 经过漫长的庭审辩论,1994年,陪审团作出裁决。根据相对疏忽原则,认定麦当劳对此次事件承担80%的责任,里贝克本人承担20%责任。在赔偿方面,里贝克获得16万美元的补偿性损害赔偿,以及270万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后者旨在惩罚麦当劳的不当行为,督促其改进产品安全标准。这一裁决结果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麦当劳自然不服,迅速提起上诉。而里贝克也对赔偿金额的部分细节存在异议,同样提出上诉。最终,在上诉开庭前,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虽然和解金额并未公开,但普遍认为低于法院最初判决的64万美元。 “麦当劳咖啡案”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消费者维权案件,它对美国乃至全球商业和法律领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从商业角度看,麦当劳在案件后不得不调整咖啡温度标准,并在咖啡杯上印制更为醒目的警告标识,整个餐饮行业也开始重新审视产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的平衡问题。在法律层面,此案引发了法学界对侵权行为法律改革的激烈辩论,关于如何界定企业责任、如何判定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等问题成为讨论焦点。尽管在案件初期,许多人将其视为一场“无聊诉讼”,认为老太太是在“碰瓷”,但随着案件细节的披露,人们逐渐认识到这背后关乎消费者安全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刻内涵。斯特拉·里贝克用她的坚持,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辟了新的道路,也让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不得不更加重视产品安全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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