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小胡在超市辛苦工作一个月,终于盼来发工资的日子,却被告知不仅领不到

肆时说说 2025-02-07 21:31:53

浙江杭州,女子小胡在超市辛苦工作一个月,终于盼来发工资的日子,却被告知不仅领不到4200元的工资,还被扣了4500元,倒欠超市300元!原来,超市声称丢失了四五万元的货品,要全体员工分摊损失。小胡等人怀疑其中有猫腻,求助媒体无果后,选择了离职,却没想到超市迅速从其他店调来人手。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来源:1818黄金眼)

小胡每天起早贪黑,勤勤恳恳地干着活,就盼着每个月发工资的那一天。终于,小胡盼来了她在这家超市的第一份工资。

她心里激动得无法言表,想着房租、水电、吃喝拉撒,还有一大堆生活账单都等着这份薪水去支付。

她还打算给老家的父母汇去1000元,聊表心意,贴补一下家用。毕竟,父母把自己养大不容易,现在到了报答父母之恩的时候了。

可是,当小胡兴冲冲地来到财务办公室时,却被告知她一个消息:她不仅领不到4200元的工资,还被扣了4500元!这意味着她一个月白干不说,还倒欠超市300元!

小胡以为自己听错了,连忙问清原因。原来,超市里少了四五万元的货品,作为员工,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小胡这才知道,不光她被扣了钱,店里所有的员工都遭遇了同样的事情。这笔损失,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就是每人4500元。

小胡和同事们都感到无比困惑和愤怒。超市里的监控是全方位无死角的,几天时间,几万块的货物,就这么不见了,简直是不可能的!哪个小偷有这么大的胆量和能力?

而且,丢失货物的价值,正好比所有员工工资总和加起来多一点,每个人都得倒贴几百块,这怎么就那么巧?

大家怀疑,这其中肯定有猫腻。老板不但赚顾客的钱,还想白嫖员工的劳动价值!

于是,小胡等人要求老板出示店里的监控录像、进货凭证和丢失清单。但奇怪的是,老板既不让大家看监控,也拿不出任何凭证来。这不就不打自招了吗?

几个员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求助媒体。记者来到超市后,也要求查看店里的监控录像。

但老板却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态度十分嚣张。他说:如果你们觉得不合理,不服超市规定,可以辞职走人,没人拦着你们。

小胡等人听了这话,气得浑身发抖。她们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一个月,却落得这样的下场。如果辞职走人,那之前的付出就都白费了。但是,如果不辞职,又怎么能讨回公道呢?

在大家的商量下,决定一起办理离职手续。她们以为,这样会给超市一个下马威,让超市短时间内招不到人,从而关门大吉。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她们前脚刚办完离职手续,超市后脚就从其他店调来了足够的人手,继续正常运转,丝毫不受影响。

小胡等人顿时傻眼了,她们意识到自己中了老板的圈套。她们意气用事地选择了离职,却没能讨回公道。现在,她们该怎么办呢?

记者带着大家来到了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听了她们的遭遇后,表示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但是,因为工资还没发,不能确定扣款事实,所以得等事实完全成立后才能追责。

超市经理听说大家去了劳动仲裁,他改口说,记者走后,他们又进行了清点和核对,发现丢失货物是快递延误和货品配送错误导致的,实际上并没丢。

他说可以给员工补发工资,但小刘等人已经对他的话不再相信了。

她们觉得,超市经理之前的态度那么嚣张,现在突然改口,肯定是因为怕事情闹大,影响超市的声誉。她们决定不再相信超市经理的话,而是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恶意拖欠或扣除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在这起事件中,超市经理以丢失货物为由,恶意扣除员工工资,甚至让员工倒欠超市钱款,这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二、超市拒绝支付员工工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起事件中,超市经理不仅恶意扣除员工工资,还在员工离职后拒绝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

如果超市经理的行为被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他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

三、超市经理应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超市经理声称丢失了四五万元的货品,他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超市经理既不让员工查看监控录像,也拿不出进货凭证和丢失清单来证明货品的丢失。

因此,超市经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超市经理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超市经理继续拒绝支付员工工资或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货品的丢失,他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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