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摔毁坏女友价值6000余元的手机,女友报警,男子因殴打他人被拘留5日。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2-07 21:27:36

上海,男子摔毁坏女友价值6000余元的手机,女友报警,男子因殴打他人被拘留5日。事后,男子赔偿女子10000元,可还是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在5000以上,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提起公诉。男子称自己没有前科,系酒后激情犯罪,请求轻判,可男子还是因此获刑。

王某懊恼不已,自己一时冲动,不仅失去了女友,还因此留下了案底。

事情还得从2024年1月说起,王某是天津人,大学毕业,留在了江浙沪地区发展,在这里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买房定居下来。

他在这里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另一半,两人从最初的点头之交,到后面的心生情愫,感情也算甜蜜。

可爱情并非全部都是甜蜜,两人在一起后,偶尔发生争吵,相互哄一哄也就过去了。

可2024年1月的一天,王某喝了点酒,高高兴兴去找女友夏莉,两人却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争执。

一开始,两人只是争吵,可兴许是酒精上头,王某的情绪逐渐失控,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王某更是抢过夏莉的手机,将手机狠狠的摔在地上。

这一摔,不仅摔毁了夏莉的手机,也砸碎了两人平静的生活。

两人的举动引发路人围观,围观路人报了警。

事发后,王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了5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处罚结果来看,王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并且两人又是情侣关系,对于这类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会先调解处理,如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可以不予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这就意味着,王某动手后,夏莉压根就没有想过谅解王某,并且让王某更加头疼的事情还在后面。

因为除了殴打他人,夏莉还报警称王某砸坏了自己的苹 果手机,这部手机的价值为6067元,已经被完全损坏,无法开机使用了。

行为人致使公私财物损失达五千元以上的,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的标准。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懊恼不已,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赔偿了夏莉10000元,想争取夏莉的谅解,可他还是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提起了公诉。

在法庭上,王某一方辩称:自己之前并无犯罪前科,跟夏莉发生纠纷,系两人恋爱期间,自己在酒精作用下,导致的激情犯罪。

事发后,自己已经意识到了错误,认罪认罚,并赔偿夏莉10000元,他恳请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虽然是缓期,但是犯罪记录会被永久保存,并且对王某未来的个人发展还是有所影响的。

王某因酒后一时的冲动,背上一辈子的案底,这代价是非常大的。

1、无论是情侣之间,还是酒后跟人打架,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无论跟谁打架,如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如果打架造成了轻伤及以上伤害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动手打人,如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是需要赔偿的。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君子动口不动手,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双方是什么样的关系,动手打人总归是不对的,如打架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0 阅读:73

猜你喜欢

生活中的父与子

生活中的父与子

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