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3年,云南昆明,女子将狗拴在自家店铺门口的树上,一名大妈路过时

如梦菲记 2025-02-07 21:22:09

“冤不冤?”2023年,云南昆明,女子将狗拴在自家店铺门口的树上,一名大妈路过时不慎在附近摔倒受伤,而后声称被女子的狗吓倒的,要求女子赔偿。女子认为大妈是在讹人,与大妈发生争执。争执中,女子用装着空塑料瓶的垃圾袋砸大妈,被警方罚款200元,而后又被大妈告上法庭,索要15万余元赔偿,法院这样判!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感谢您的支持! 一名女子把自己的狗拴在自家店铺门口的树上,她觉得反正自己开了个小店,狗就在门外,不仅能看家,还不影响生意。结果,这时路过一个大妈不小心摔倒了,并且大妈说自己是被狗吓到了,才摔的。所以,她要求这名女子赔偿。 女子一开始根本不认账,觉得大妈就是讹她。毕竟,狗又没有主动攻击大妈,吠几声也很常见,凭啥让她赔钱?于是两人开始争执,争着争着,女子竟然拿起一个装了空塑料瓶的垃圾袋,直接砸向大妈。这个举动就不太妙了,结果女子被警方罚款200元。 但这事还没完。大妈觉得自己受了冤枉,气不过就把女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5万多。法院最后判决女子赔偿8万块,理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不管女子是不是故意让狗吓到大妈,她还是得负责,因为她没能保证自己店外的环境不对别人造成危险。 法院的判决一出来,网上一片讨论,有些人觉得女子没做错,狗就是狗,吠两声有什么大不了的,怎么能因为这就赔这么多钱? 也有一些人觉得法院的判决还是有道理,毕竟她把狗拴在店门口,狗的吠声可能会让一些路过的人感到不安,尤其是像大妈这种年纪大了、反应慢的人,万一受伤,责任就得承担。 “无过错责任原则”到底是不是公平?如果把责任推给环境和外部因素,难道不该考虑大妈自己也有一定责任吗?毕竟她并没有被狗咬伤,摔倒是因为自己被吓到。要是她走得慢点、留心点,说不定就不会摔倒。这个逻辑不少人都觉得有点难以接受。 不过,法院的判决也不是没有道理。基本的立场就是:不管女子是不是故意让狗吓到别人,作为商铺的主人,她有责任确保店外的环境安全。 如果她知道狗吠声可能会让人不适,应该做点防范措施,比如把狗关进店里,或者把它放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地方。这其实也是一种公共责任——如果每个人只顾自己,不考虑他人,社会秩序就会乱套。 不管我们身处什么地方,都会影响到别人,商家不仅要保证店铺里的安全,也得考虑到店外环境的安全,特别是在城市里,人多车多,意外发生是很常见的,但我们至少能做的就是尽量去避免这些意外。 女子可能没有意识到狗的存在会带来危险,觉得自己没做错。但从社会角度看,她确实有责任保证店外环境的安全,特别是这种可能影响到别人安全的事。法院的判决可能让一些人觉得不太公平,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其实是在提醒大家,保护他人安全有多重要。 所以说,这事到底冤不冤,大家可能看法不一,但无论如何,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生活中的意外无处不在,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自己成为那些意外的源头。 信源:红星新闻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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