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怎么回事啊!”工作人员把商户的店门撬开,把灯点亮,再用新锁把店门锁好,因为有统一要求,春节期间倡导商户关门之后也要亮灯,电费偶补贴。 发生在山西大同某街道的这件事岂止是荒唐,不存在违法之嫌吗? 既然是“倡导”,又不是强制,这家商户家里确实有事没有把店里的灯点亮,工作人员就非要撬开店门也要亮灯这个效果吗? 如果有没有亮灯的商户,难道他们会被考核吗? 在做这件事之前,就算是具备基本法律常识的普通市民都要掂量掂量,商家已经关门了,直接撬门进去这合适吗? 但几名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任务,竟然办出了这样事,难道是觉得几个人一起去的,还有录像,就理所当然了? 如果店主说少了货品怎么办? 给换了新锁,第二天店主怎么开门营业? 如果这是一件进店,他们也会撬门开灯吗?
“这算怎么回事啊!”工作人员把商户的店门撬开,把灯点亮,再用新锁把店门锁好,因为
劲益海上潮
2025-02-07 00:36:45
0
阅读: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