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转13.8万元给前同事被银行划扣还房贷,可向银行追讨钱款吗?

扬子晚报 2025-02-05 16:36:32

前段时间,贵阳的张先生使用某银行APP要给一位朋友转账15万元,张先生把这笔钱分成了两次转,结果第一次没问题,第二次却将13.8万元转到了前同事的账户上。而前同事正欠着房贷,钱被银行划走,前同事无力偿还。如今,电子支付和网上银行转账已成为生活常态,但在方便快捷的背后,却隐藏着因操作不慎致财产损失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追讨钱款?

“因为我朋友姓龙,我就输入了一个‘龙’字,弹出来的是我以前的一位同事,这个同事名字中也有一个龙。转钱时,我没注意看,就转过去13.8万。”

发现转错账给前同事后,张先生立即与前同事取得联系,对方也确认收到了这笔钱,也愿意退还给张先生,但等对方查看银行账户时却发现这笔钱的大部分被银行扣除了。原来,张先生的前同事在银行的房贷已经逾期两年了,所以当卡里有了钱后,银行的系统就自动扣除了9万多元的贷款。张先生的前同事很快把剩下的4.7万退还给张先生,但已经被扣除的9万多元,对方表示因为经济困难,无法立即偿还。

张先生表示,如果走法院流程,第一有费用的问题,第二他也不知道该起诉谁,因为收款方是认账的。“我去报警,警方说如果对方不认账,我可以走法律流程。现在他是认账的,但这钱他拿不出来,我们只有找银行。”

张先生也知道,这事银行方面并没有任何责任,但他希望银行能考虑到实际情况,将扣除的9万多元退给他,由他的前同事继续承担这笔债务,但银行方面并不同意。银行工作人员称,张先生的事情已经向上级汇报过了,但目前还没有收到回复。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张先生的钱可以追回,张先生因操作失误向前同事转账,前同事获得13.8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在二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前同事负有返还义务。虽然该钱款已经转移,但是张先生可以与前同事和银行协商将钱款返还,如果银行和前同事拒绝,可以将前同事和银行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如今,电子支付和网上银行转账已成为生活常态,但在方便快捷的背后,却隐藏着因操作不慎致财产损失的风险。前不久,安徽省宁国市法院审结一起因手机汇款操作失误被银行划扣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曹先生本想通过手机银行给供货单位老板支付货款104130元,却不慎将收款人信息选错,一字之差导致款项错汇至程某账户,而收款人程某恰好欠银行债务,错汇的款项随即被银行划扣用于偿还欠款。曹先生在发现汇错款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后曹先生与银行沟通返还该笔款项遭拒,无奈之下,曹先生一纸诉状将收款人程某和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该笔错汇的款项104130元及利息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根据约定可以从程某账户上直接扣款行使抵销权,但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该抵销权只能约定双方当事人,对曹先生没有约束力,该错汇的104130元并非属收款人程某所有,银行行使抵销权缺乏法律依据和前提条件,应将其占有的不当得利返还给曹先生。曹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利息损失情况,对其要求返还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银行归还曹先生被扣划的104130元。

宣判后,双方均服判,且银行已将该款返还给曹先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惠娟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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